杭州天空为何不蓝了,因为千万人每日在制造大气污染,空气质量关系市民生命安全,更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市民期待已久的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终于有了结果。
日前,《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通过审议,并将于今年9月1日开始颁布实行。
住宅楼内禁开餐饮店
餐饮店的油烟,对市民来说是城市“魔鬼”,驱之不走。此次,《条例》首次将严禁餐饮店进驻居民楼写进了法规。
城市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排放油烟、烟尘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排放油烟超标的,将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元到50000元的罚款。
助动车将被限期禁止
杭州私车的上路速度之快是空前的,但因此,城市空气被污染程度也空前剧烈。2002年杭州市空气质量为“良”的以上的天数只剩下263天,另外的100天被汽车尾气、油烟等活活吞噬了。
为此,《条例》对机动车进行严格要求,经检测不符合污染排放标准的在用机动车,公安、交通等部门不得核发牌证,不得通过年审。而经修理后仍超标的机动车,将被强行报废。
杭州、宁波、温州、绍兴、湖州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可以根据当地的大气环境质量,在城市市区内限制摩托车的行驶范围,燃油助动车将被限期禁止使用。
政府排污“账目”要公开
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总量控制能有效地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条例》针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明确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都必须根据上级政府的要求,制订辖区内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
《条例》规定排污单位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公示期间如果排污单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申请经过复核后,由环保部门把排污指标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同级人民政府核发主要大气污染排放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