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各地新闻联播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专家提出突破电子商务瓶颈的良策
www.zjol.com.cn  2003年19月2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在杭州承办了国内迄今规模最大网交会--浙江网交会的中国化工网总裁孙德良提出,经过非典冲击后的我国企业界正在出现前所未有的“电子商务热”。与此同时,长期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信用问题也日趋突出,急需国家有关部门及早制定对策。他呼吁,突破电子商务发展瓶颈的唯一良 策,在于尽快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

  据悉,电子商务的信用问题指的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买方(vendee)、卖方(vendor)以及电子商务平台提供方(platform)构成的三方间互动的信用关系。目前国内电子商务的内容主要包括B2C,B2B,C2C等交易类型,也包括电子金融(e-financing)、网上银行(e-banking)以及传统企业转型(e-transformation)的电子商务。

  孙德良认为, 当前电子商务的技术问题已不再是瓶颈,最关键的还是信用问题,信用问题不解决,“电子商务在中国就只能是个跛脚的巨人”。在后非典时期,我国完全有条件加快电子商务信用建设的步伐,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信用建设之路。

  孙德良说, 影响我国电子商务信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体现在:一是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随之而来的社会信用的缺失很容易反映到电子商务中。当前我国电子商务信用要过五大关:商业信用、银行信用、系统(设备和网络)信用、社会信用及司法信用。在现有状况下推广和普及电子商务,必须要以政府为背景,包括银行、工商、公安、税务等跨部门的管理,才能真正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

  其二,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由计划经济过渡而来,与市场经济紧密相关的信用规则还不成熟,企业的市场行为随机性大,不少企业的诚信度还不高。

  第三,我国市场法制建设还不健全,尤其是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很不完善,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加大了电子商务活动的风险。如电子签名、电子记录、电子文档等目前还难以成为被法律确认的有效证据等。

  第四,受传统贸易制度的影响,国内企业的交易交易多限于面对面地进行,电子商务意识还比较淡薄,网上信用意识较差。特别是在非典时期,不少企业因为不会通过电子商务进行网上交易而束手无策。

  第五,电子商务所具有的远程性、记录的可更改性、主体的复杂性等自身特征,决定了其信用问题更加突出。一旦一方发生信用问题,交易就会成为泡影,甚至导致另一方上当受骗。

  针对我国电子商务的信用问题,孙德良提出如下建议:

  --尽快健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今年4月,全国第一个地方性电子交易法规《广东省电子交易条例》出台,该条例鼓励电子交易双方使用安全的数字签名签署电子合同,这是一个可喜的迹象,但全国性的法律也应尽快跟上。这与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管理差距较大。美国至今已颁布了7部有关电子商务的法案;欧盟、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也已相继颁布了有关法案和条例,尤其联合国还颁布了《电子商务签名法》。因此我国要推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解决电子商务信用问题,最迫切的是要尽快健全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参与电子商务各方的法律责任,遏制交易商和服务商的不良行为和不法行为,为电子商务信用设立“底线”。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大环境。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也是解决电子商务信用问题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社会信用是一个由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中介组织信用和个人信用组成的综合体系,电子商务信用是整体信用环境的一个表现,因此,解决电子商务信用问题,必须加速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加大对不守信企业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在经济进入全球化的过程中,信用已成为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电子商务的信用是构建在整个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的。因此,规范市场经济大环境,将会从根本上促进电子商务信用的改善。

  --加强行业自律。电子商务行业自身应当加强信用的行业自律,反对采用一切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竞争,自觉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保守用户信息秘密,不利用用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向用户做出的承诺无关的活动,不利用技术或其它掌握的优势侵犯消费者或用户的合法权益等,建议各地逐步制定出电子商务行业的行为规范准则。

  --建立电子商务信用模式。电子商务的信用模式主要是指电子商务企业(网站)通过制定和实施确定的交易规则,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当事人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平台,以确保电子商务的交易的安全可靠,其基础性设施主要体现在资格认证和信用认证。目前,国外典型的信用模式主要有四种,即中介人模式、担保人模式、网站经营模式和委托授权模式。其中大力发展商业性第三方担保机构,就是解决电子商务信用的有效途径之一。建议我国有针对性地加以借鉴。

  --建立在线信用信息数据库。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客观、中立、公正的原则,整合国税、地税、统计、工商、质监、金融等系统中涉及企业信用的信息资源,建立在线信用信息数据库,可通过提供信用查询、公示企业守信或诚信信息、受理信用的投诉、受理信用的异议等服务,来营造电子商务信用环境。

  此外,政府对企业电子商务的信用监管、建立对我国企业电子商务的评级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企业增强电子商务交易信用风险防范、建立企业电子商务风险评价体系等,也是强化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机成分,应鼓励各地各行业大胆探索,不断完善。


来源: 新华网浙江频道  作者: 记者慎海雄

相关稿件:
 
 生活资讯 更多 
 联系方式  

真诚与社会各界合作
欢迎您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0571-8531103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