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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台医疗机构提供外配处方规定
www.zjol.com.cn  2003年34月2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日报》杭州7月23日电 为充分尊重病人选择权,方便病人购药,今日,市卫生局对市级医疗机构为病人提供外配处方作出具体规定——

    一是凡在市级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病人,如提出要到药店外配药物的,各市级医疗机构医师应认真开具门诊外配处方,要求书写清楚、准确。开具的外配处方,应严格掌握适应症、配伍禁忌和用量,同时,诊治医师须认真做好门诊病历记录,详细载明诊治情况、随诊要求、病人要求外配药物和医嘱(包括药品名称、剂量、剂型、规格、用法和用量等)。二是医疗机构可以提供电脑打印的外配处方,也可提拱医师书写开具的外配处方。开具处方的医师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若是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须经执业医师签字同意。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外配处方,需加盖医疗机构专用章。三是医疗机构对要求外配药物的病人,应充分尊重病人的选择权,提供人性化的服务,要详细告之病人用药的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毒副反应等,并建议病人选择有质量保证和药师审方的药店配药,选择质量好的药品等事项。

    市卫生局再次承诺,如有市级医疗机构未严格按上述要求执行,群众对此有意见或建议的,可拨打投诉电话:87068568、87061036。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通讯员方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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