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出台住房政策引发大量“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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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3月0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爆!爆!爆!截至晚上6点,85051093热线电话仍然不断!针对新亮相的三大住房政策,每日商报开通的特别专线昨共接150多个来电,咨询内容既千彩纷呈,又反映了共性的一面。
来电问的最多的一句话是:“我原来已领的准购证能用吗?”这些读者早在开年前后甚至前年就已经领取经济适用房准购证。他们有的没有参加过摇号购房,有的则“落榜”了。新的经济居住房政策对申购条件作了调整,增加年龄和婚姻方面的条款。汤先生来电说,单身的他现年33岁,去年3月就已经领取准够证,但新政策规定购买经济居住房单身需35岁以上,准购证还有没有效?
周先生则对他自己的某些变化表示困惑:他已领经济适用房准购证,原来只能按普通职工购买70平方米的房子,但刚刚前几个月变为中级职称,按理能享受80平方米,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也有一些读者咨询“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含义,这是否包括萧山和余杭两区?
经济解困房和廉租房吸引了许多住房和经济困难户的注意力。一位未留下姓名的先生说,他们大家庭共有8口人,2儿子、2媳妇、2孙子,外加老俩口,一起住在使用面积33平方米的房子里,现在新政策出来了,不知道是申请经济解困房还是廉租房?吴女士则说,她姐姐离婚后带女儿一起住自己家2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很想申请经济解困房,不知道要以谁的名义申请?能否姐姐和她女儿分开申请?
对于这些大量的共性和特殊的疑问,每日商报将及时进行整理,并请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人士作政策解答,为读者购房、租房提供权威参考。
来源:
每日商报
作者:
实习生王芳艳 记者姜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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