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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户政出台新举措 创业西部可不迁户口
www.zjol.com.cn  2003年46月1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公安部30条便民措施公布后,昨天,杭州市公安局出台了户籍管理方面的相关举措。
   
    随父落户:1998年前生的也行
   
  继续执行新生婴儿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同时,对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的未成年子女,取消不能随父落户的规定,可以直接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落户手续;对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在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处罚手续后,办理户口登记。
   
    西部工作:户口迁不迁凭自愿
   
  原籍在杭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到工作地区,也可以迁回原籍。原籍在杭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直接到原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学生在校期间原家庭户口登记地址发生变化的,由原迁出地的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现其家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手续。针对杭州市这一已经先行的更为宽松的户籍政策,各派出所应当继续执行。
   
  原籍在杭的到西部地区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以及西部开发建设所需要的各类人才,可以不迁户口。户口迁入西部地区的,如果今后返回原迁出地工作、生活,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由各派出所按照投靠户口审批程序及权限,办理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落户。
   
  另外,在杭州市落户的高中级专门人才到小城镇或者农村工作的,可以不迁户口。对各类人才要求在杭落户的,办理范围和分工按照规定执行。
   
    大学新生:入学办户口自愿选择
   
  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对被录取的杭州地区新生不再将户口迁入学校的规定,调整为不仅仅限于本市,且在全国范围内均可按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对要求将户口迁往学校所在地的学生,也应予以办理户口迁移,若已经办理《户口迁移证》的而不愿再办理新生入学户口迁移的,无需任何证明,直接持《户口迁移证》在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恢复手续。
   
    出国出境:1年以上不再注销户口
   
  取消出国、出境1年以上探亲、求学、劳务等人员的户口注销规定。除在国外、境外定居外,其他出境1年以上的,不再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对国外、境外定居的,各户籍窗口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有效证件(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复印件和取得国外、境外定居的有效许可证明(签证或永久居留证件)复印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逮捕劳教:不再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逮捕、劳教人员不再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不再办理逮捕、劳教人员户口注销手续。新疆、青海劳教劳改的解教、释放人员,不再实行1年考察期,回杭后凭释放、解教证明予以恢复户口。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叶勇青 徐佳 记者 何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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