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十佳”公务员享受劳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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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00月2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温州市委、市政府近日决定在全市开展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活动。获得这一称号的公务员,将享受市级劳模待遇,记二等功。 据悉,这次评选将从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坚持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等方面对公务员进行考察。评选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列入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近期,温州市委针对机关部门工作作风的转变提出“四条禁令”:严禁有令不行、严禁办事拖拉、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态度刁蛮。对违反禁令者,一律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违反禁令者所在单位的领导要负连带责任,以此作为转变机关作风的重要一步。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通讯员 章翔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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