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乱收费 校长要撤职
www.zjol.com.cn
2003年11月2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秋季开学在即,治理教育乱收费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为落实中央整治教育乱收费的决策,贯彻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的精神,省教育厅、省纠风办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 校长是治理乱收费第一责任人 根据治理工作的需要,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已成立了由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等8个部门参加的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以加强组织协调。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的责任。校(院)长为学校收费的第一负责人。各地、各学校要通过逐级签订责任书、公开承诺等,落实责任制。 禁止以办班名义收取费用 各地、各高校要根据国家、省现行收费政策,立即对本地、本校近几年来有关教育收费文件和现行教育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全面清理。 同时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向学生收费。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以组织举办辅导班、补习班、特长班、实验班、快班、多媒体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择校费”、“赞助费”;任何学校(包括大学、中专和中小学)不得强制性要求学生购置床上用品、校服、军训服等。绝对禁止任何部门或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取任何费用或向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严禁任何部门下达指标,以任何形式强制要求学校订购教辅教材、课外读物、报纸杂志等,向学生收费。 “择校生”收费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要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不得突破20%,并严格按市、县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的最高收费限额执行。 各项收费要公示 有关部门将通过各种途径,让广大市民了解国家收费政策。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设立收费公示栏、校务公开栏等,增加收费工作透明度,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纠风办要公布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群众关于教育收费的投诉举报,并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查处。举报电话:省纠风办(87057223)、省教育厅(87052993)。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实习生 叶锦霞 记者 魏皓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