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学期开始,杭州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读书的所有费用都可以凭教育资助券抵冲,高中阶段可抵冲学费和代管费……”杭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沈建平斩钉截铁地说。从今年秋季开始,杭州市教育局酝酿多时的“大手笔”——在杭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实行教育资助券的办法终于可以实施了。
这些学生可享受教育资助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即持《杭州市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救助证》家庭的子女,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享受教育资助额的标准为其所读学校的杂费(学费、借读费)、代管费、住宿费之和;高中教育阶段享受教育资助额的标准为其所读学校的学费和代管费之和。
持《杭州市困难家庭(特困家庭、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的子女,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享受教育资助额的标准为其所读学校的杂费(学费)标准,高中教育阶段享受教育资助额的标准为其所读学校的学费标准。
持杭州市低保家庭、特困家庭、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的子女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享受教育资助额标准为其所读幼儿园50%以上的保育费。
依法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在公办学校接受教育的,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享受教育资助额的标准为杂费(借读费)、代管费、住宿费之和,高中教育阶段享受教育资助额的标准为学费和代管费之和。公办小学的少数民族小学生享受教育资助额为杂费标准。上述学生在各类民办初中、小学或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公办初中、小学就读的,其资助额按当地公办中学、小学的有关收费标准资助;在各类民办高中或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公办高中就读的,其资助额按当地相应等级的公办高中的有关收费标准资助。
教育资助券这样发放
凡持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户籍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要求享受教育资助的,由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每学期开学学生报到注册时向学校(或幼儿园)出具户口簿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教育资助券就可先冲抵受资助学生应缴纳的有关费用。
特殊孩子也可享受资助 办法还规定了未享受教育资助,但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可以缓缴、减缴或者免缴杂费、代管费、住宿费和借读费;在高中教育阶段,可以缓缴、减缴或者免缴学费和代管费。
还有其他资助途径 除发放教育资助券外,杭州市教育局还积极宣传,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出资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到今年8月,杭州市慈善总会已资助市区所有持杭州市低保家庭、特困家庭、困难家庭救助证的高中学生;安利公司资助了建德、淳安40名高中困难学生;浙江大华建设集团资助了临安、建德、淳安15位贫困大学新生,为他们提供了大学四年的学费和每月400元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