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的他,是非婚生子女,一直以来都顶着“私生子”、“野孩子”的黑名。十多年来,他苦苦寻觅着母亲,但已另有家庭的母亲迟迟不肯认他。
他说:“我想握着亲娘的手叫一声——妈妈!”在这里,我们不方便点出他的名字,姑且称他为盛先生吧。
领养的人,党组织安排
1965年4月下旬的一天,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被人遗弃在嘉善县天凝镇卫生院门口。“好漂亮的男孩!爸妈也真狠得下心。”叹息之余,许多人家纷纷抢着要领养这个孩子。最后,在公社党组织的安排下,孩子由当地谊联村一个生产队的副队长盛先生领养,因为那个家庭没有孩子。
盛队长领养孩子后,对孩子可宝贝了,真的是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他们找了一个刚生完孩子的奶妈,专门喂养这个可爱的婴儿,一直喂到他8个月大。
痛苦童年,阴影挥不去
“小时候,别人说我是领来的野孩子,我每次都是握紧拳头,冲上去告诉他们,我是爸爸妈妈的儿子。”盛先生几乎是用一种痛苦的语调叙述儿时的“斗争史”。
那时的他,一直以为自己是父母的亲生孩子,对“野孩子”、“私生子”这样的称呼,一定要上去争执一番。直到成年后,他才知道自己是领养的。
“当时我就暗暗发誓,事业有成后一定要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由于养父母对我很好,这个愿望就一直耽搁下来了。”
母亲有话,暂不能相认
时间的齿轮转到了1989年。那时,盛先生已成家立业,在上海做生意。但少年时代的那个寻亲梦,如压在心中的一块石头,沉甸甸的总也不能忘却。他开始打听父母的消息,踏上寻亲之路。
经过多方打听,盛先生揭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据生母的一个小姐妹介绍,他的父母当年都在邻近的洪溪镇信用社工作。那时,小镇的年轻人谈恋爱,都是通过介绍的。他的父母属于自由恋爱,在交往中,由于年轻冲动越了雷池,没结婚就有了孩子。在那个年代,姑娘家未婚先孕,到底还是有点“惊世骇俗”的。单位为了挽回影响,让男方远赴边疆,把女方调到县城工作。一对鸳鸯就这样被拆散了。
1997年初,盛先生在生母的几个小姐妹帮助下,准备到嘉善县城去寻找亲生母亲。但就在动身的前一晚,盛先生的生母通过朋友带话过来,说现在不想给自己的家庭带来麻烦,希望儿子能理解她的苦衷。如果盛先生真的想认她这个母亲,那就再等几年。
能叫声妈,我就满足了
现在,盛先生仍在上海做钢材生意,家里有个贤惠的妻子和15岁的儿子,又在嘉善盖了三层新楼房,生活可以说是无忧无虑。但他的心里,总有一份空缺无法弥补。
“我现在已经38岁了,有自己的家庭和工作,我不可能再去向我的生母要求什么。只是我真的很想见见她,当面叫一声‘妈’,我就心满意足了。这是我此生最大的心愿。”盛先生的眼中,泪水涟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