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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法律援助 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www.zjol.com.cn  2003年13月28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日报》杭州8月27日讯 一部关于法律援助的纪录片打出了“让我们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的旗帜,拉开了今天在杭召开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的序幕。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副部长段正坤,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长张秀夫,省委副书记周国富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法律援助条例》对近10年来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发展成果和经验作了科学总结,构筑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框架,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基本形成。《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促进司法公正,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贯彻落实《条例》要确立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水平;发挥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能作用,有效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处理好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和保证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的关系等。要坚持法律援助不得收取费用的原则,严格禁止借法律援助之名搞有偿服务。据悉,到目前为止,全国已建立法律援助机构2642个,法律援助机构的专职人员已发展到近9000人。

    周国富说,近年来我省围绕构建一个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从健全组织网络、强化制度保障、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质量入手,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新机制。2000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使我省法律援助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轨道。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厅(局)的厅(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等出席了会议。会上,浙江、广东、黑龙江、重庆四省市和全国律师协会介绍了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经验和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的措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宗泽在会上发言。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苏晓春 实习生 胡俊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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