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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成效显著
www.zjol.com.cn  2003年21月28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8月28日讯(记者 胡冠中) 自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我省的公务员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个崭新的国家行政机关用人制度基本确立。今天,省政府新闻办约请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在杭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省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情况。

条例实施十年来,公务员管理建设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初步实现依法管理的要求;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增强了机关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建立公务员职业开发机制,公务员队伍的素质结构明显优化;监督管理机制增强,维护了政府的良好形象。

据了解,目前全省共有政府机关公务员16.6万,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5.1万。全省公务员中,研究生学历1604名,大学本科学历31253名,大学专科学历76000余名,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比实施前的1992年上升32个百分点。1994年建立公务员考核制度以来,全省共有129万多人次参加了公务员考核,17.8万人次获得年度考核优秀,占总考核人次的13.8%;有3101人次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占总考核人次的千分之二点二。1998年以来,全省辞退公务员609名,辞职1353名。同时政府机构改革分流人员12055人。公务员队伍的交替更新、择优汰劣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在监督管理方面,1998年以来,共我省有3468名公务员受到行政处分,其中被开除公务员866名。同时,建立了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1998年以来共办理公务员申诉案件358件,使机关人事争议及时得到处理,保障了公务员制度健康运行。


    在国家公务员制度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之时,我省近期将重点完善五项制度:建立机关正常补员机制;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加强公务员交流轮岗;促进公务员知识更新;强化公务员考核监督,提高公共服务效能。从而建立起充满生机活力、法制体系完备的公务员制度,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化、国际化要求,具有公仆意识,廉洁、勤政、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更好地担负起我省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任,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相关链接:浙江将重点完善五项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建立机关正常补员机制:从2004年起,全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实行定时定期、统一考试。省、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各单位编制职位空缺需要补员,都可以按规定申请招考公务员。


   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完善竞争上岗的办法和程序,提高竞争上岗的科学化水平,扩大竞争上岗的参与面,在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跨部门竞争上岗。同时,要吧竞争上岗与推行领导职务任期制、聘任制结合起来,真正实现能上能下,激发公务员的内在动力。

 

加强公务员交流轮岗:对年纪轻、有培养前途的公务员有意识地给予多岗位工作锻炼,对关键岗位上地公务员要定期轮岗。对一些从院校毕业直接进入机关、未经过基层锻炼地公务员通过合适的渠道和途径下派到基层单位、经济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锻炼,使其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要开展机关中层骨干跨部门交流。建立和实行发达地区干部到欠发达地区挂职工作制度。加强沪苏浙公务员的交流合作,建立三地之间公务员的挂职交流制度,相互学习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先进经验,推进公务员能力建设。

 

促进公务员知识更新:五年内使全体公务员轮训一遍,每年每名公务员脱产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2天。利用1年半左右的时间,对全省35周岁一下的公务员实施公共管理专业(MPA)主杆课程的培训,切实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水平。加强公务员出国、出境培养,每年公开选拔筛选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国外学习考察,培养公务员的世界眼光,加快政府公共行政行为与国际规则接轨。

 

强化公务员考核监督,提高公共服务效能: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制发了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规定有39种表现的公务员直接对号确定为不称职和基本称职等次,并予以相应的纪律惩戒和人事处理。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胡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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