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介入绍兴“毒咸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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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3月0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日报》绍兴9月2日电 绍兴市越城区法院今天对该市毒咸鲞系列案件被告人进行公开审理,以生产有毒食品罪分别判处5名不法商贩3年到1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今年7月下旬,绍兴市区惊现大批有毒咸鲞,引起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高度关注。在行政机关作出处理后,司法机关依法介入立案调查。 法院认定,5名被告人为使咸鲞不出虫,故意掺入用水溶解的敌百虫农药,腌制咸鲞合计达1765公斤,农药含量严重超标,已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通讯员 徐东良 周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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