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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还没有过完 电费竟欠几十万
www.zjol.com.cn  2003年15月0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车库电费、走廊灯电费、水泵电费……在记者眼前放着一叠厚厚的账单,都是某小区拖欠的公建电费,金额高达3万元。夏天还没有过去,可是杭州电力部门登记在册的欠费数目已经高达几十万。

  据城北供电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拖欠电费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居民小区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后,各家各户都按自己家的单独电表缴费,而原先的单元总表还有部分余留电费无人认账;二是对于有些小区中的车库、电子门、楼道灯等公建设施,只有使用者,而没有缴纳电费者,物业管理部门又不管。或者部分老的住宅区、住宅楼已经找不到相应的房产开发商,而居民又不愿分摊,因此一直无人承担这部分电费;三是部分房东将房屋出租后,只顾收租金却忘了缴纳电费的义务,因而引起了租房户的欠费。另外,部分房开公司在交付房产的时候,没有按照正确的表后线将一户一表确认到位交付给住户,造成错位使用而引发纠纷的情况也不在少数,这也形成了相当数量的居民欠费。

  也有个别住户恶意拖欠电费。记者在城北供电局营业厅电费班看到这样一张单据:住德胜小区42号的住户张高炎从2月开始拖欠电费,到6月已经高达7313.31元。至今没有缴清欠费。电力部门已经上门拉了电,可是该住户在停电后又私自接通,拒不缴费。据城北供电局电费抄表公司负责人孟齐雯介绍,全市每年新增一户一表用户逾万,而新老欠户累计拖欠电费却已近百万元。

  根据《电力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的规定,居民用户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对用电客户电费自逾期之日起超过30天经催缴仍未缴付的,电力企业将依法通过电力负荷管理装置,实施对客户的部分或全部设备的停电。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钱隽 本报记者 杨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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