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为何不给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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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1月1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有位老者在杭州解放路上的一家百货店,买了把价值49元的电动剃须刀,当要求店主开具发票时,店主却说:买这样便宜的东西,从来没有人会要发票的,没有。这是9月6日记者在暗访时看到的一幕。 像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曾有不少消费者向该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他们在延安路、武林路以及秋涛路一些服装店消费后索要发票,大多数店主都不给发票,有的店主甚至借口:“发票早用完了。”当消费者坚持索要发票,并提出不给发票是违法行为时,这些人还反诘:“噢,你买支棒冰要过发票?你到理发店洗头要过发票?”有的还嘲笑说:“买这点东西还要公家报销。” 记者通过一段时间的暗访后发现,杭城不少商铺、商店,甚至有些名气很大的百货商厦,确实存在着一些大大小小的“吃发票者”,这些人说白了就是“吃”国家的税收。因为现在市场竞争激烈,他们的商品在价格上又没多大优势,因此就在发票上动脑筋。他们甚至公开承认,如果开了发票,交税后就没钱可赚了。 如今到专业市场和小摊上购物,货有二价是公开的秘密,但就是有一条,如果你要发票,那么,就不肯让你还价了。文三路上有个电脑市场,前两天,香港大学学生许子平到此购买电脑配件,向店主索要发票,没想到店主说:“可以,若开发票你必须再加相当于销售额8%的增值税。” 小许事后告诉记者,他百思不得其解:在香港,这些本该是商家纳的税,可为何在杭州却要消费者代缴?这其实是在破坏“购物天堂”的名声。 杭州市地税局的一位税务工作者告诉记者,拒绝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其目的就是逃税。因为,税务部门依据法规,规定消费者购买10元以上的商品时,经营者必须开具发票,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他同时还称,这些不向消费者提供发票的经营者,不仅使国家的税收大量流失,而且一旦出现消费纠纷,经营者往往以没有发票为由拒不认账,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因此,消费者买商品要发票,完全是正当的行为。 许子平说,他希望有一天再到杭州购物时,即使没说要发票,售货员也会主动把发票开给他。那时,杭州才真正称得上是“购物天堂”。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洪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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