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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政即将出台 20%个税三种情况免征
www.zjol.com.cn  2003年43月08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杭州市政府昨日透露,房产新政即将出台。对于二手房交易中市民关注的“恢复征收20%个税”问题,将作区别对待。

  早在9月15日,杭州市政府就针对进一步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提出8大举措。其中,企业是否能自建经济适用房、用于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投放 量究竟有多大、20%的个人所得税怎么收,这些市民关注焦点,在实施具体细则中得到进一步明确,

  据了解,新政策的着眼点主要有二:一是加强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二是实现“居者有其屋”。即要建立两个目标体系,一是建立面向全国的充分市场化的房地产市场体系,二是建立面向本市居民以居住、解困、廉租为内容的住房保障体系。

  在宏观调控方面,除了进步一步扩大供给,加大土地开发量外,为制止“惜售”和炒卖“楼花”,杭州市房管局将定期向社会公布每个楼盘预销售信息,尚未出售的商品房数量,未到房管局办理正式预售协议的商品房均视作未出售。

  房产新举措出台后,杭州将按照“市场、居住、解困、救济”目标,建立一套新型的住房保障体系。对中等以上收入家庭鼓励购买商品房;对中低收入家庭则提供经济居住房;低收入家庭与低保家庭之间的夹心层则提供解困房;低保家庭则提供廉租房。

  20%个税:三种情况免征

  规范二手房市场税收征管,恢复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目前已经明确明年年初将实施。目前,实施具体细则正在根据消费性需求、投资性需求和投机性需求的不同,“区别对待”制定不同的实施细则。

  目前,具体细则中将重点考虑对以下几类情况做“区别对待”:

  本市居民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在交易过程中将免征20%的个人所得税;

  以改善居住条件为目的的本市居民转让住宅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购房的,无论先买房后卖房还是先卖房后买房,都可以免征2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指房改房),允许享受一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对没有居住必需,纯以投资为目的购售行为,交易将依法缴纳投资增值所得税;

  对以投机为目的的,则将以房产增值部分20%的个调税,并实行严格监管。

  经济适用房:确保1:1推进

  从当前杭州居民收入和住房状况看,大多数杭州居民将进入经济适用房这个体系。为保障广大杭州市民的住房利益,新举措在经济适用房建设方面,今后将确保50%以上的供地量。

  对此,杭州市市长茅临生表示,在经济适用房的需求没有得到缓和以前,经济适用房的供地量应不低于房地产供地总量的50%或1∶1,这并不仅仅是一个数字概念,它将加快实现供需均衡,也是对政府执政理念的一种考量。

  此外,在加大经济适用房土地投放量同时,政府将加大整个土地开发量,加快四类地区以外的近郊区的商品房开发。同时,改善交通状况,比如建立入城口的新型收费体系等举措,将营造良好居住环境,形成若干个价格较低、环境较好、交通便利的大型居住区,满足部分中等收入家庭和外地来杭新移民的住房需求。

  企业自盖经济适用房:有四个约束条件

  一些企业住房困难户特别多,又有符合规划条件的土地,今后将可自建经济适用房,解决企业职工住房困难。这一举措也在修改中进一步细化,符合四个约束条件的企业才可以有条件地自主开发经济适用房,其中包括:

  ①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在四类土地以外(含四类土地)的企业自有存量土地(含新建、改建、翻建等);对建筑规模也作了限定要求;

  ②经济适用房供给对象应为符合申购条件并已领了《经济适用房准购证》的本企业、单位员工;

  ③多余房源必须交市里统一安排向社会公开摇号销售;

  ④所有购买、办证等手续应纳入市里统一办理,不得变相搞福利分房或实物分房。


来源: 青年时报  作者: 张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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