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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特派办:以制度保障独立董事发挥作用
www.zjol.com.cn  2003年07月1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10月12日消息(记者 杨晓燕)今天上午,中国证监会杭州特派办、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联合召开浙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座谈会暨独立董事委员会成立大会。会上,杭州特派办主任王宝桐就如何进一步发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作用,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及独立董事提出了五方面要求。

 

●在2003年12月30日前制定专门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职责权限、责任义务、履职方式以及上市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独立履职权、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建立独立董事履职档案等作出具体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在2003年12月30日前建立健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中必须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分别拟订工作细则,由独立董事担任各委员会召集人,为独立董事发挥作用提供工作平台。

 

●明确提出对下列9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必须发表独立意见——重大关联交易、提名和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管人员、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大股东重大资金往来、重大对外担保、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物所、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用的事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所有上市公司对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必须存档保存和报备。

 

●限期独立董事获取相关培训证书,确保具备相应履职能力。要求上市公司为独立董事参加相关培训创造条件。

 

●建立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制度,加强对独立董事履职考核评价,促进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据悉,为推动独立董事发挥实效,近期中国证监会杭州特派办接连推出举措:组织开展独立董事发挥作用情况的调研;拟订《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的通知》;在辖区内试行《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制度》;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构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自律平台等。

 

 

背景资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证监会2001年8月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境内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在二00二年六月三十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2名独立董事;在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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