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对于温州企业还是外地企业的代表来说,当他们在10月12日温州轻博会的招商引资项目推荐会上看到三个高速公路的项目时,大家的眼睛无疑都为之一亮。
毕竟,这是温州历史上的第一次,即便在浙江省内亦属罕见———温州将把其境内三段高速公路的资产权益出让,向全社会招募投资。
推荐会马上引来了众多投资者,其中包括不少外商,相关意向性的洽淡,目前正在进行中。
温州市计委编制的《温州投资引资重点项目》显示,这三个投资项目分别为: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段、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大桥段和金丽温高速公路温州段。
据悉,其中温州大桥段的资产权益出让是最先开始运作的,目前其经营权出让方案已在编制之中。
出让经营权的方式
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段,纵贯乐清、永嘉、龙湾、瓯海、瑞安、平阳、苍南等7个县(市、区),全长160公里,概算总投资90亿元,工程分三期实施。
其中,二期乐清段工程目前已投入营运,三期工程瓯海瑞安段和平阳苍南段,也将于今年年底投入使用。
据介绍,引资方式包括由投资方择段(乐清段、瓯海瑞安段、平阳苍南段)介入和以其他方式合作这两种。资金投入时间安排大致为:2003年计划投入需引进额的50%,2004年则为25%,2005年为15%,2006年为10%。
金丽温高速公路温州段全长46.575公里,引资方式是一次性出让经营权,由受让方经营管理,在经营一定期限后,无偿交还业主;也可以考虑其他方式合作。
出让的实质是什么
经营权出让以后,经营者会不会随意提高收费,多设置一些收费站?
对于这样的一些问题,浙江省交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胡继翔解释说:“像温州这样出让经营权,其实质是出让收费权。不过,收费标准依然由政府制定。”
他说,对于高速公路来说,依然要严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其内在运行机制不会有变(比如说,必须对高速公路实行正常养护、收费标准由政府部门统一制定、必须保证高速公路的通行顺畅等等)。
另外,胡处长也指出:“高速公路所有权属于国家,经营权的出让必须得到省政府的批准,并且企业必须符合一定的资质要求。”
据他介绍,国家鼓励民营和外来资本进入这一领域。
出让有哪些好处
“高速公路权益对外开放,是盘活优化国有资产的举措。”温州市交通局局长朱铁山明确告诉记者。
浙江省交通厅的胡继翔处长就这一话题展开说,高速公路所有权属于国家,资产权益的出让有利于“死钱变活钱”。一旦有其他资本投资高速公路,有助于让前期投资巨大的国有资产迅速抽出来,转投其他项目,使国有资产实现滚动发展。
另悉,外商投资高速公路,可享受国民待遇,享有外商在有关中外合资合作项目中的所有优惠政策。
而对于有意介入这一领域的企业来说,它所看中的,可能是一块长期、稳定的收益。
高速公路商业化运营是一个大趋势
温州高速公路出让经营权的一个大背景是:自1996年以来,我国政府相继以出让公路经营权收费权、组建高速公路公司、建设之前进行项目业主招投标等方式,推行高速公路的商业化运营。
比如,刚刚进入建设的甬金高速公路,其中的绍兴段(全长73公里,总投资约28个亿),其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即由新成立的绍兴市甬金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70%的股权为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拥有。“茂盛”为一家民营企业,其主营业务即为高速公路投资,董事长刘根山素有“上海公路大王”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