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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证明无处可开 办理按揭遇新问题
www.zjol.com.cn  2003年10月29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婚姻登记条例》10月1日实施后,结婚登记无须找单位或街道出具婚姻状况证明。这一人性化的举措让新人们拍手称快,却无形中给银行出了道难题:自称婚姻状况是“未婚”的人来办理住房按揭,你给不给批?

    日前,记者在交通银行萧山支行采访时,就听说信贷科长正在为这事发愁呢。据说杭城好多家银行近日都遇上了类似的难题,因为觉得难办,都被暂时搁了起来。

    银行信贷员解释说,办理按揭是一种抵押行为,其产权必须明晰。在购房时,如果是已婚人士,就需要夫妻双方同时签字,其所购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假若当事人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今后发生不良贷款时,银行会很麻烦,所以才要求申请人出示婚姻状况证明。据了解,需要向银行方面出示婚姻证明的,还不止办理住房按揭这一项,抵押贷款、二手房买卖时都会碰到同样的问题。

    那么,现在应该到哪里开未婚证明呢?很多人不约而同地找到了民政部门。而记者向省民政厅打听后得知,民政部门目前尚没有“开具未婚证明”的项目。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民政部门至今尚未实现全国联网,对于辖区外来人口的婚姻状况并不知晓。

    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私人金融顾问裘完州告诉记者,以往银行在办理按揭贷款时会要求申请人带户口本,可就目前的状况看,不少人是当了爹妈后给孩子报户口时才把“未婚”改为“已婚”的;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一栏更新滞后,已经不能作为银行独立的评判标准。裘先生建议采用公证的办法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不过杭州市公证处和下城区公证处在接受记者询问时说,他们对于开具未婚证明的请求无法提供帮助,建议还是到街道和单位想想办法。

    至截稿时记者获悉,杭州市房改办和杭州市民政局等几家有关单位已经在碰头,讨论如何协调解决这个新问题。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章卉 实习生 陈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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