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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出这道门 撑起另一片天
www.zjol.com.cn  2003年11月1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下岗”这个特殊概念,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下岗工人的含义,是指离开了工作岗位,尚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托管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职工。

    1998年,国家要求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都要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每位下岗工人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托管期限不超过3年。协议期满未就业的,走与失业保险并轨的道路。

    2001年1月1日起,浙江实现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并轨,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再建立新的再就业服务中心,企业新的减员不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由企业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直接作为失业人员进入就业市场。

    2000年新进中心的下岗工人,是再就业服务中心最后一批托管人员。经过3年的托管期,到今年年底,这批最后的下岗工人也将全部“毕业”。全国再就业服务中心,也终于完成历史使命,可以功成身退。
    
  新闻

    浙江基本告别“下岗”

  昨日记者从杭州市劳动保障局获得证实,截至10月底,杭州市只剩3个再就业服务中心540名享受“三三制”待遇的下岗职工,到今年年底之前,这些下岗职工全部要如期出中心,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也将向失业保险并轨。据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杭州市是我省惟一还有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地方。事实上,早在2002年年底,浙江已经基本上向“下岗”两字说再见了,提早一年实现下岗与失业并轨。

  据了解,1998年至2001年末,全省共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3422个,其中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2424个,累计有65.4万名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其中国有企业进中心人数达39.3万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人数和代缴社会保险人数达到100%。

  2001年底,全省下岗职工总量由上年末的6.09万人,下降到1.62万人,减少73.40%。截至2002年底,全省累计有50.65万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再就业率为77.33%;其中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33.35万名,再就业率为84.86%。当年年底,全省11个市的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已基本停止运作。

  5年前大敞的门,终于关上了;5年前诞生的“下岗”一词,终于寿终正寝了。也就在这些中心大门关闭的一刹那,门外那些一度被称为“下岗职工”的人们,终于告别了“下岗”的岁月,在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中,“下岗”一词彻底下岗了。

  同时,并轨的实现,表明从再就业服务中心出来尚未就业的“下岗职工”和企业新的减员,已经被纳入失业人员的范围。他们全部通过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办法,按政策享受失业保险,进入劳动力市场实现再就业。这些失业人员有两条保障线,即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聚焦
    五年里,他们这样走过

  作为当时情况下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再就业中心的建立具有什么社会意义?五年里,再就业服务中心究竟完成了什么样的历史使命?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工人,都享受到了什么样的服务?

  今年49岁的蒋雅萍,是1998年8月从下城区元大百货商店下岗的。刚下岗的时候,有好长一段时间,她都缓不过神来。下岗后,她进了再就业服务中心。在中心,看病照样有医保,每个月还有基本生活保障费。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金,中心也都会按规定缴纳,日子虽然不如意,但总还可以撑过去。

  “当时我家正好碰上拆迁,搬到了大老远的拱宸桥。找的几个工作,不是嫌太远,就是觉得太累。我心里老是想,没出企业的门,还是企业的人,说不定哪天,还是可以重新返回岗位的。”

  时间在等待中飞快地流逝。转眼,两年多过去了,与中心的3年协议马上就要到期了;每个月的基本生活保障费在一点点地减少,刚考上大学的儿子,又等着交学费。在家呆了两年多的蒋雅萍清醒过来了,不管是累活,还是脏活,只要能赚到钱贴补家用就行了。2001年9月,她开始去家政公司找活干,可终归没有正式培训过,做起事来难免碍手碍脚。

  2001年底,3年的协议到期了,蒋雅萍也出了中心。32年的工龄,企业一次性支付了她两万多元的经济补偿金。凭着当时拿到的《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她参加了当时杭州妇联举办的家政免费培训班。之后的两年,每个月做钟点工赚来的钱,再加上街道每个月发放的298元的失业保险金,成了蒋雅萍的生活保障。

  今年夏天,杭州市妇联举办的涉外家政的免费培训,又让她拿到了家政服务的中级职称。如今的蒋雅萍,一个星期要给三户人家做钟点工,大学路、南肖埠、文一路,来来回回地奔波,虽然辛苦,可蒋雅萍却非常珍惜这份工作。
    
  展望
    心态放平,找个好饭碗

  中心没了,下岗变为失业,不少从再就业服务中心出来的人,心里一下就没了着落:每个月可拿的钱少了,待遇变差了,失业保险金最长也只能领24个月,以后的生活可怎么办?

  事实上,即使丢了“饭碗”,成了失业人员,也并不意味着失去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人员可以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另外,在此期间及以后任何时候,作为城市居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还可以根据当地规定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政府也一样会在一边帮扶着他们实现再就业,或者帮助他们创业当上小老板的。

  “这些都是体制改革的需要,当时觉得自己是受害者;如今想想,我还是得益者。经过失业的‘磨难’,前面仍是一片光明。”走出失业阴影的丁常菊,如今已是杭州巾帼家政有限公司的总经理。

  丁常菊,原来是省老龄委下属的浙江武林健身院的员工。2001年8月,由于当时再就业服务中心已经不进人,45岁的她从岗位上下来之后,直接就成了失业人员。“当时的生活来源,就是每月去街道领取的298元失业保险金。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笼罩在失业的阴影下,心里失落感特别强。”丁常菊回忆道。

  正在她彷徨与苦闷的时候,杭州劳动保障局和杭州市妇联给了她再创业的契机。一则为下岗、失业妇女举办创业培训班的消息,让丁常菊的生活重现希望。经免费培训后,她创办了杭州巾帼家政有限公司。如今,公司已经有230名员工,其中60%是下岗失业人员,是杭州“再就业巾帼基地”之一。

  “跟娘家一样,有什么事情,我就找找杭州市、西湖区的劳动部门,公司员工都是经劳动局或妇联免费培训的,我只要直接用就可以了。另外,公司还享受税收返还、用工扶持等创业优惠政策,像我们公司原来招用的150名下岗人员,其社会保险金都是政府补贴的。我觉得自己比较幸运,抓住了一个很好的成功机会。”从失业走向再创业,用丁常菊自己的话说,就是在磨难中走向了光明。摄影姚震
    
  扶持
    鼓励就业,优惠政策帮着你

  如今失业人员的心理适应性逐渐增强,他们对待丢“饭碗”的反应不再像以前那么强烈,已经学会以一种较为平和的心态来看待和认同市场就业,将之看作社会的一个必然趋势,也懂得了要用更灵活的方式去面对就业。

  2003年3月,我省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优惠政策。

  从今年起到2005年的3年间,我省每年将净增城镇就业岗位50万个,3年将累计净增就业岗位150万个以上。同时,每年将帮扶30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解决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问题,是我省当前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增加就业岗位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根本途径。针对这些就业困难群体大都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特点,今后3年我省将着重拓展商贸、餐饮、旅游等第三产业领域的就业渠道,重点发展社区服务业。全省各地政府将开发或购买大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清洁、绿化、社区保安等公益性岗位。

  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是我省拓展就业门路的新途径。今后3年内,各类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服务型企业,根据吸纳程度不同,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税收减免政策。

  自谋职业或是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将享受到一系列优惠政策。凡是下岗失业人员创办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企业,一次性投入有困难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分期投入;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所得税等各项税种,同时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所有行政性收费;政府还将统筹解决他们的经营场地问题,县级以上政府都将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服务。

  为使再就业帮扶工作能顺利开展,全省各级政府从今年起将建立促进再就业专项资金,将其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每年增长比例不低于当地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2003年至2005年,仅省级财政每年就将安排5000万元的资金,用于促进省属企业中的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同时对欠发达地区开展再就业工作予以补助。此外,今后3年,全省每年将组织15万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接受免费的再就业培训。
    
  点评
    实现并轨,意义何在

  像蒋雅萍一样,进中心的下岗职工们,在享受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纷纷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了新饭碗,实现了再就业。曾经让西方经济学家一头雾水的“下岗”,在退出历史舞台的同时,证明了自身的价值———5年的时间,让社会转型的成本降到了最低。

  伴随着上世纪90年代国有经济大规模的结构调整,大批城镇职工离开原有的工作岗位。面对失业问题,政府惟一的办法就是尽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当时,政府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建成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三条防线:下岗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基金、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经过短暂的历程,“下岗”被湮没在历史的轨道中,“中心”已在人们的视线里消失了。如今,引导、帮助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主要由设立在各街道办事处的社保所承担,昔日下岗职工每月可以在中心领取的基本生活保障金,也被失业保险金所代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完成了向失业保险制度的并轨。

  并轨的背后,是就业机制的成熟,政府不再大包大揽,以市场的行为加强就业服务,以相应的政策鼓励再创业和再就业。并轨后,“下岗职工”走出中心,成了失业人员,原先的“企业人”也转变为“社会人”,这代表着主导就业机制的力量由政府转向了市场。

  五年前,就业制度调整与社会保障制度的转轨不相协调,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确立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承担了裁员的成本,缓解了社会的压力。

  五年里,再就业服务中心得以生存的制度缺口正在消失。并轨,蕴涵着社会保障体制渐进变革的过程,代表着过渡性社会保障体制的弱化和适应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体制的完善。对于如今走出“中心”的人来说,成了失业人员后,虽然少了“中心”的保护伞,可失业保险制度的“安全伞”仍然为他们撑起一片蓝天。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实习生 王丹容 记者 丁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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