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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推出新的就业鼓励措施
www.zjol.com.cn  2003年11月2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记者昨日从市就业局了解到,今后杭州市的职业中介机构介绍失业人员成功就业,以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进行适应性见习训练时,将可享受到相关补助。

介绍就业成功:奖励30元

据介绍,市区经核准具有职业介绍资质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以及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聘请并提供有效职业信息的职业信息员,凡是介绍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再就业的,将享受到有关部门的补助。补助标准为:介绍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就业每人30元,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有效职业信息每条10元。

职业信息员要享受补助,其提供的职业信息必须有效。符合条件的有效职业信息,是由职业信息员采集提供,经市级或区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核实采用并输入计算机系统,并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的职业信息。

安排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训练

为了能更好地解决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对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本市将开展适应性见习训练。市劳动保障部门将选择一批有较多操作技能岗位和较高管理水平的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组织大中专毕业生进入企业,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一段时间的实践性训练,以提高实际动手能力,丰富其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尽快实现就业。见习训练期限为3-6个月,见习者未满见习期提前结束见习的,即行停止各项见习待遇。

据介绍,参加见习的人员包括: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主城区城镇常住户口,毕业后半年未就业且进行失业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

见习期内提供补贴和保险

在见习期间,政府将通过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对毕业生给予补贴,主要用于见习者的生活补贴和见习训练期内为见习人员提供的综合商业保险补贴。生活补贴按当年杭州市区城镇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70%列支;综合商业保险补贴按人均半年50元标准列支。

此外,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训练期内,见习学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为其办理招用工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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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杭州日报  作者: 通讯员顾劳动 记者洪光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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