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欠了一屁股债,他却不为筹钱发愁,居然张罗着和老婆“离婚”。可是过了一阵子,他们又会破镜重圆……这不是巧合,而是他逃避债务的一种“策略”。在杭州各级法院受理的一些离婚案件中,其中不乏“假离婚”,且处于上升的苗头。
假离婚均是钱作怪
现在的“假离婚”跟感情没关系,而是夫妻俩为了借助当前便捷的离婚程序,通过“分手”恶意逃避债务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江干区一对夫妻,丈夫的小厂因经营不善倒闭,欠了上百万的债务。债主们三天两头上门要债。丈夫一边拖延一边迅速与老婆“离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将所有财产都记在她的名下。
如此一来,身无分文的他“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面对这种狡猾,债主们大多束手无策。就算打起官司,胜诉后也难以执行。
另外,有些房屋拆迁户以“假离婚”骗取高额补偿金。也有些夫妻是为了骗取低保、出国等原因而“假离婚”。
假离婚在家庭和法律间周旋
假离婚不仅破坏合法婚姻家庭关系,还是对我国婚姻法的一种藐视,造成国家财产落入私人腰包。
例如在债务纠纷中,由于债务人将财产转移给配偶,债权人的财产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实现债权的成本大大增加。同时,还妨碍法院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假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后,夫妻明分暗不分。当法院执行人员要求夫妻偿还债务时,作为直接债务人的夫妻一方自己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有财产的一方则会拿出离婚裁判文书,称对债务不负偿还责任,据此对抗执行。
也有假戏真做的。有些“假离婚”者本来说好躲过一劫就重归于好,有些夫妻却见异思迁,拒绝复婚。
假离婚不是护身符
“假离婚”者以婚姻自由为护身符,在实践中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要杜绝“假离婚”,关键还是要依法办事,提早预防。
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假离婚”迹象,或是对那些已经得逞的夫妻,债权人应及时报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