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司法救济 杭州拱墅区设法律援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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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0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即将来临之际,日前,杭州拱墅区设立了11个法律援助站,为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济。据了解,大规模地在基层设立法律援助站,这在杭州城区中还是头一回。
法律援助是指政府设立的法律机构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但有足够证据和事实的公民,提供减、免收费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城区的法律援助模式还比较单一,大多以区援助中心的形式成立,而与基层的联系较少。由于网络不畅,信息不灵,给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带来不便。而经调查,目前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并不少。
为了畅通法律援助信息的渠道,让困难群众更方便地得到司法救济,拱墅区延伸服务网络,在镇、街道、大型社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点和经常与困难群众打交道的部门设立了援助站,使法律援助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具有拱墅辖区常住户口或者在该区暂住的公民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但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费用的都可以申请援助,援助的范围包括: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请求给付抚恤金、救济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盲、聋、哑等残疾人或未成年人、老年人请求侵害赔偿等。
来源:
杭州日报
作者:
记者严勤 拱墅报道组徐红岗 黄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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