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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玩买卖纠纷法律不信行规
www.zjol.com.cn  2003年12月0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近日,镇海古玩圈里的两个朋友因为古玩的真假闹上法庭,这场官司在镇海古玩圈内颇受注目。因为圈内有个不成文的行规:买了“不放心的古玩”可以通过“交学费”的方式退还,即向卖家付一部分钱当作“学费”,剩下的则退货还款。可圈内这一做法在法律面前遭到质疑。昨天,镇海法院以买方证据不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张某在五六年前就是此圈中人,赵某入圈2年,两人在前年主办的镇海鼓楼文物展上相识。

    4年前,张某从杭州文物商店买了三尊“福、禄、寿”瓷像,据称是民国时期的。今年3月,赵某以1.15万的价格向张某买下,双方口头交易,钱货两清。不久,赵某又将该瓷像以2万元的价格转手卖到北仑。被内行人鉴定为假货后,对方以“交学费”的方式将瓷像退还给了赵某,赵某遂将该瓷像送往省收藏家学会鉴定真伪。被确认为赝品后,赵某多次要求将瓷像退还给张某,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赵某以诈骗名义向镇海公安分局报案,但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于是,赵某只得诉诸法律。

    庭审中,赵某称,当时张某欺骗他说,这三尊瓷像绝对是民国时期的。今年初,他向张某透露了购买意向,张某向他保证“如假包退”,在张某的再三鼓动下,他才买下了这套赝品。因此,赵某认为张某有欺诈行为,要求对方返还货款。但赵某的说法全被张某否定。

    由于是口头合同,双方已经钱货两清,赵某没有充足的证据表明自己受到欺诈,法院因此驳回赵某的诉讼请求。

   这一古玩买卖官司在当地古玩圈内引起很大反响。昨天,记者采访了圈内的一位知名人士。他表示,古玩很特殊,是古董就是古董,不是古董就是垃圾,为了避免买到假货,遭受巨大损失,所以圈内才有这么一种不成文的“交学费”做法。这其实也是为了维护交易的一种良善风俗和诚信原则。他还告诉记者,这两人之间的纠纷,他们圈内的人都很清楚。虽然按照国家法律,保护正当的合同关系,但他们却不希望发生这起事件后,古玩圈内的风气渐转,尔虞我诈之风渐起。

    对于这种担心,记者随后采访了宁波大学法学院张翔飞教授,他认为,法律保护正当的合同关系,但也维护公序良俗和诚信原则。就目前看,如果赵某能找到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并通过合法的形式认定该瓷像确是赝品,那么,赵某就可以照民法的公平原则要求撤销合同,否则就不能证明张某说了假话。


来源: 东南商报  作者: 肖胡段程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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