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疫情属情势变更 新郎告赢婚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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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0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非典虽已离我们远去,但却留下了许多“后遗症”。昨天上午,因非典而取消婚礼的杭州新郎程先生终于告赢了婚庆公司,拿回1750元“信用金”。 今年4月19日,准新郎程先生与位于艮山西路的某婚庆公司签订了一份“婚庆服务”协议,婚庆时间定为5月17日。协议约定由婚庆公司为他的婚礼提供婚车租赁、现场布置、全程拍摄、司仪等服务。服务费总计为3750元,其中1750元作为“信用金”当场支付,2000元在婚庆当天一次性付清。 然而协议签订没几天,杭州就出现了首例非典病人,预定的婚礼没法进行。为此,程先生于4月29日到婚庆公司,希望解除婚庆服务,但公司经理以没有时间为由推脱,让他过几天在家等电话。 等到5月3日,程先生又主动打电话询问,公司经理还是找借口拖延,让他在5月10日等公司电话。程先生又一次忍了下来。5月7日上午,程先生再次打电话询问,这回,婚庆公司经理态度坚决:“这事没得商量。”6月份,程先生向江干区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婚庆公司全额退还“信用金”。 法庭上,程先生提出,婚礼取消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客观原因造成的,为了避免双方损失,他已提前通知了婚庆公司,可公司却缺乏诚意,坚持不退“信用金”是没道理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婚庆服务合同,依法成立,理应受法律保护,但合同签订后,因非典疫情属情势变更,给合同的正常履行造成了困难。同时,鉴于庭审时原告已经结婚无需再办婚礼,双方签订合同时的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必将违背合同目的。因此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判定婚庆公司全额返还“信用金”。昨天,婚庆公司未到庭进行应诉,也没有提出书面答辩和相关证据。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田平 记者 金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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