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促销送轿车事件,谁是赢家?
www.zjol.com.cn
2003年12月09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送轿车、送轿车使用权,原本是商家自个儿的事情,因其中途“流产“,一时间成了街头巷尾的重点谈资。绝大部分的人都为这家超市不平,商家有钱,爱送什么送什么,有什么不可以? 发头炮的是早报一位铁杆读者。他2日看了早报后当即打来电话,提出疑问:听说国家关于“抽奖最高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规定是10年前制定的,10年前的5000元和现在的5000元难道是一个价的吗?这个规定是不是有些过时了? 有个自称“刁民”的朋友又提出:是不是换个形式,10年轿车使用权让20个人分别使用,这样就属于正当竞争的范畴了?规定说抽奖奖励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那是不是摇奖、返现金等其他形式就可以超过5000元了?就不算恶性竞争了? “其实超市是最大的赢家!”正当众人为“该不该送轿车”伤脑子、为这家超市叫屈的时候,行内人下了这样的结论。他给笔者分析,这么大一个超市肯定对国家相关政策有过了解,他们是抱着“擦边球”的心态。送轿车活动搞下去了,轰动效果是必然的;没有搞下去,好歹也算是个突破性的“尝试”,众人的探讨和关注同样可以让这家超市达到吸引眼球的目的。成或者不成,对他们都是有利的,何乐而不为?“说不定他们老总正偷着乐呢!” 也许吧,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商人啥时候肯吃亏呢。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小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