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花店面积大小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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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09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本月起,预备开鲜花店、水果店的小老板们可要注意了:面积小于10平方米的鲜花店、面积小于12平方米的水果店,工商部门可是不予登记注册的。 这是本月杭州市工商局和市城管办经市政府授权,联合出台的《关于明确鲜花水果经营场地面积标准即设立程序的通知》中的新规定。 一直以来,审批部门从来没有在经营场地上对水果店、鲜花店进行限制。正因为如此,杭城的水果店、鲜花店数量逐年增加,仅下城区就有134个水果经营个体户、84个鲜花经营个体户,但规模普遍偏小。据悉,最小的鲜花店只有三五平方米大。 数量多、规模小,使得这些小店的管理成了城管部门的“老大难”问题:不少摊主将鲜花、水果搬上人行道招揽顾客,严重影响了市容市政。 基于此,工商局和城管办这次下狠心根治这个难题。根据这一规定,从本月1日起,鲜花店面积在10到30平方米、水果店面积在12到40平方米的,可就近到所在工商所按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鲜花店面积超过30平方米、水果店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既可按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也可按企业登记注册;如果是水果、鲜花兼营,一律向高标准靠。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实习生 王燕维 本报记者 章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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