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各地新闻联播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统一交易发票 杭城旧车交易场所确认
www.zjol.com.cn  2003年12月1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天,记者从杭州市贸易局获悉,从12月10日起,杭州将采取新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即确认交易市场、统一交易发票、建立二维条码。预计,黄牛扰乱杭州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局面将得到扭转。

最近,杭州市贸易局、公安局、工商局联手对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进一步加强旧机动车流通秩序管理,规范旧机动车交易行为。据了解,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经杭州市老旧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审核,确认4家单位符合旧机动车交易进场条件,并成为杭州行政区域内旧机动车交易场所,它们是浙江旧机动车贸易中心(沈半路245号),杭州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石祥路589号),杭州萧山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萧山区萧绍东路120号),杭州理想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余杭区迎宾路68号)。自2003年12月10日起,除上述4家单位有资格受理旧机动车交易业务外,其他场所一律不得进行旧机动车交易活动。

在整治过渡期间,原开具的交易发票(2003年12月10日前),一律作废,未办理过户、转籍等手续的,应当到原开具交易发票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市场)重新调换交易发票,原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市场)应无条件予以调换交易发票,同时出具二维条形码。在浙江汽车市场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目前该交易中心未获准旧机动车交易)已开具的交易发票,未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务必在2003年12月30日前到4家旧机动车交易进场单位调换交易发票,受理单位应当予以调换并出具二维条形码。车辆管理所办证窗口应当凭机动车所有人提供的有效证件、旧机动车交易发票、二维条形码和专职办证员证件办理相关手续。


来源: 杭州日报  作者: 记者李公阳

相关稿件:
 
 生活资讯 更多 
 联系方式  

真诚与社会各界合作
欢迎您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0571-8531103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