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厂里干活真是累死累活,每天工作十五六个小时,甚至加班到通宵;工资总是拖欠十几天,工人们都没钱吃饭。上个月没钱吃饭饿了三四天,昏倒在地;辞职也辞不掉,每个月工资又那么低,有时胡乱扣钱,每个星期日也不照常休息。劳动局的人啊,帮帮我们吧,这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
昨天,当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清薪联合执法小组对位于渡家桥路的创辉服装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随行记者突然接收到了这张由车间女工悄悄递过来的纸条。纸条折了又折,上面是几行歪歪斜斜的字。看完这段文字,记者的鼻子酸了,回头再看,那名女工已经隐身在一堆女工之中。
包身工塞过来纸条 昨天检查的这家企业是赫赫有名的“老拖户”,现已拖欠270名工人10月份的工资30余万元。
从现场车间办公室墙上的考勤记录来看,这家企业已严重违反劳动法中有关“工人加班必须出于自愿,每天最多延长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
从早上8点到晚上11点,一天工作15小时,一周从头干到尾,无任何法定假日;偌大的制衣车间仿佛一个巨大的禁闭室,除了吃饭睡觉,劳作就是工人们的全部生活。超长的劳动时间使工人的人身自由名存实亡。“最开心的事就是停电,可以不干活。”一名工人说。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工人:“是你们自愿超时加班的吗?”几乎所有工人都答“是”。
“有多久没发工资了?”众人说:“10月份工资一直没发。”“没工资怎么活?”有人说“向老乡借”,有人说“向公司透支”,办法虽多,却掩饰不住工人脸上的焦虑和忧愁。
正说着,一个车工女孩向记者偷偷招手,塞上了一张纸条,打开一看,让人触目惊心。记者终于知道:工人为什么愿意加班,因为不加班就会被“作旷工记录,扣发工资”;生活困苦为什么不辞?因为公司把辞职行为视为违反合同,违反合同者按规定不能领取当月工资,辞职就等于放弃一个月的血汗钱。
企业和工人孰轻孰重?
创辉服装有限公司总经理蒋福泉的手机一直关机,对于欠薪问题,副总丁慧鸣列举了一大堆理由,如公司生产投入过大,货款尚未回笼,公司主账号被封等等。
记者问:“公司是否只考虑生产投入的资金保障,把工人工资的保障放在了其次?”
丁答:“当然把工人工资保障放在第一位。”
记者又问:“为何公司的生产热火朝天,工人却没有分文工资?”
丁答得很含糊:“今年接的外贸单子量很大,如果1000万元投入才能接手的业务,自然不能让企业只投500万元。不能因为工人的工资而……”显然,他的回答前后矛盾,无法自圆其说。
清薪执法小组工作人员当即指出,货款回笼、负债经营等均不是企业拖欠工资的理由,工资是工人的劳动所得,企业不得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工人。
当天下午,在清薪执法小组的严厉敦促下,该公司法人代表蒋福泉承诺,本月20日之前一定将拖欠270名员工的10月份工资30万元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