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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加急费”涉嫌商业贿赂
www.zjol.com.cn  2003年12月1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买好车,要加急。”这种现象似乎已成为汽车销售市场中的商业惯例。那么,目前市场上有哪些车在收加急费?收来的加急费到底进入谁的口袋?如何利用现有的法律法规约束这一现象?近日,杭州的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连同记者一起进行暗访调查。
    
  “加急费”打着“装潢费”旗帜
    
  记者与工商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了杭州广州本田某特约销售服务店。看着“飞度”的样车,记者径直向销售人员询问起“飞度”的价格。“9.98万元加1.7万元装潢费。”

    根据暗访的情况看,只要交了“装潢费”就能立即提到车,而且还是原厂装潢。为此,记者电话联系了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整车销售部,据接听电话的吴先生介绍,厂家并没有推出任何“原厂装潢”。“加急费”在这里被经销商改头换面成了“装潢费”。

    此后,记者与工商执法人员又来到杭州汽车城进行暗访调查。转了一圈后,记者发现,消费者在专卖店里买不到的“紧俏”车型在这里都能立即提货,但前提是要加钱。例如:“飞度”要加价1.1万元,“雅阁”加价在3.5万元至4万元之间,“马自达M6”根据颜色的不同,加价在3000元至1.2万元之间。对于加价部分的发票,所有的经销商都表示,不开发票,只有收据;如果坚持要发票的,则由专卖店提供原车价购车发票,加价部分可以开装潢费,但要消费者补税。
    
  “加急费”涉嫌商业贿赂
    
  根据物价部门的说法,目前汽车并不在国家定价范围内,实行企业自主定价。那么,自主定价是不是就能标一个“统一零售价格”,实际却卖另一个价格呢?针对收取汽车“加急费”的现象,杭州工商部门的有关人士表示,从目前联合暗访的情况看,首先,经销商与专卖店、厂家之间存在商业贿赂的嫌疑。经销商通过商业贿赂手段从专卖店、厂家拿到车,造成了一定的市场垄断,然后再加价卖给消费者,这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据悉,近日杭州市工商局拱墅分局已开始针对市场上出现的加急费专门进行立案调查,从已调查的几家杭州汽车城内的经销商笔录来看,他们承认所收的加急费基本都给了上家的经销单位或中间人,并没有入自己的账目。目前,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工作仍在进行中。
    
  “加急费”是否违反法律
    
  省消协副秘书长叶元春则认为,“明码标价”是《价格法》中明确规定的,专卖店和经销商标的是“统一零售价格”,而实际向消费者销售时却“价外加价”,收取“加急费”、“装潢费”等名目的费用,这种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在专卖店里买不到“原价车”,而在其他经销商手上却可以随时拿到“加急车”,这种怪现象从另一方面也反映市场主体的不成熟,正是消费者对汽车消费的趋之若鹜,才造成供需矛盾的进一步突出,造成了“加急费”居高不下。很多消费者没注意到,他购买的“加急车”,对于今后的自身维权将造成很大障碍。例如,车辆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消费者在申请退车赔偿时,“加急费”、“装潢费”就很难得到保障。

    浙江弘源律师事务所郎立新律师也表示,专卖店和经销商联手对消费者可能隐瞒两个事实:第一专卖店其实有车,但不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第二不管消费者是当场提车,还是几个月后提车,专卖店和经销商都应该按照厂家公布的零售价格进行销售,因为目前厂家公布的零售价格都是在税务部门登记备案,涉及到国家对车辆征收附加税的税收问题。因此,任何名目的额外加价做法,都涉嫌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同时损害了消费者个人和国家的利益。

    据悉,目前杭州市工商部门已着手调查有关汽车销售过程中的价外加价行为,同时,工商部门提醒购车者,如果在购车中遇到价外加价行为,可以向工商部门或者是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以便有关部门掌握更多线索,并对有关厂商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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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记者魏皓奋 通讯员张渊 郑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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