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林农多实惠 浙江推出林业“五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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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18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山林承包期延长为30年至70年;建立森林资源资产产权交易市场和活立木市场;减轻林业税费负担,育林基金逐步全额返还林业生产经营者
林业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的浙江省,明年将继续加大林业改革力度。笔者昨天从省林业局获悉,明年我省推出的林业“五大改革”,将给林区和林农带来更多实惠。
据了解,“五大改革”包括稳定和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承包期延长到30至70年,对上一轮承包合同到期的,实行延包;对四至不清、易引发纠纷的山林,确定山界四 至,建立永久性标志;对责任山未签订承包合同的要补订合同。
深化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的改革,对商品林采伐限额依据森林经营方案确定,对企业投资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和速生丰产林,由业主自行确定采伐限额,选择部分县开展林木消耗结构分项限额控制、木材生产计划管理以及年度限额调剂的改革试点,取消毛竹限额采伐管理,改毛竹采伐限额为毛竹采伐计划。
积极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建立区域性和全省性的森林资源资产产权交易市场和活立木市场,权属明确的公益林和商品林,不改变林地用途和性质,都可以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合资、合作、交易。
以增加林农收入为目标,减轻林业税费负担,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改革现行育林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将征收的育林基金逐步全额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
深化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改革,把国有林场分别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生态公益型林场按事业单位管理,商品经营型林场实行市场化管理,对生态公益型林场中的商品林和商品经营型林场中的公益林,可依法实行租赁、兼并、托管或实施转让、拍卖。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章建民 通讯员 赵龙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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