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安部门强力整治街头强索强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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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19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本报连续关注的杭城街头频频出没强行乞讨者,读者反响强烈,也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昨天下午,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交警,对庆春路口和文晖路口强索强讨现象进行整治,对强索强讨、扰乱公共秩序、妨碍交通管理秩序的乞讨人员作了治安拘留处罚。 下午3时,行动开始。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中河路与庆春路路口、中河路与文晖路路口首先进行了重点整治。 车行至中河路与庆春路路口,两个围头巾的红衣女子正一人对着一辆轿车乞讨。直到民警们带走两位乞讨的女子,一度拥挤的快车道才渐渐恢复了通畅。 而在中河路与文晖路路口,民警们看到的是另一番景象。两个10岁左右的孩子一个向过往的机动车驾驶员乞讨,一个半侧身有意无意地拦在车前。驾驶员往往无奈地掏出钱来。两个孩子讨到钱后,转身就向10多米远的绿化带跑——在那里有一名男子接收孩子们讨来的钱财。后据该男子交代,12岁的男孩是他的侄儿,8岁的女孩是他的女儿,都是他从甘肃老家带出来的。 通过整治,截至记者昨晚发稿,杭州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和妨碍交通管理秩序共治安拘留4名强索强讨人员,他们将在拘留所里呆上5到7天不等。对一起行乞的数名儿童,警方已送有关部门进行了妥善安置。 杭州警方表示,今年8月1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施行以来,对流浪乞讨人员改变了过去强制收容遣送的方法。但对其合法权利的保护不等于放任不管,对强索强讨,纠缠行人和车辆,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的行为,警方将依相关法规予以处理。对以乞讨为掩护进行敲诈勒索、抢夺、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查处,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徐佳 本报记者 何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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