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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旅游不再遭遇“霸王”条款
www.zjol.com.cn  2003年12月2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出门旅游,被导游带来带去买东西,又花钱又浪费时间;因为组团人数不够,旅行社就擅自解除合同,出游梦想被迫终止……这些旅游中遇到的懊恼事,不久将得到解决。明年元旦启用的旅游合同,将把旅游行程、接待标准、交通服务和自费项目等容易发生争议的细节事先明确地告诉你,让你出门更舒心,而不用担心会成为“冤大头”。

    昨天下午,记者从省工商局、省旅游局举办的旅游合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浙江省出境旅游合同》和《浙江省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将分别于2004年1月1日和3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用。

    近几年来,我省旅游业发展势头迅猛。2002年全省国内旅游8020万人次,入境旅游204万人次,出境旅游15万人次。我省旅行社的发展也相当快,到今年11月,全省共有旅行社785家,其中国际社46家,具有出境游组团资质的19家。旅游市场越来越需要规范和引导。过去大家出门,和旅行社签的大多数是自制合同。合同中,部分旅行社尽可能将自己的权利在格式条款中表述多一些,有的甚至还写有免除旅行社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等内容的“霸王”条款。

    新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是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合同明确了旅行社的资质要求,更明确了消费者享有的公平交易权、知情权等权利,对双方违约责任也作了细致的说明,如对旅游者反应较为强烈的购物和自费项目,新的合同中要求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对购物时间和次数、自费项目的选择作出明确的规定,若旅行社违反约定,则必须向旅游者作出赔偿。又如,旅行社因为组团人数不够,就不能再擅自解除合同了,否则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增强合同的透明度,也有利于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提高服务的合同意识和质量意识,营造诚信服务、规范经营的氛围,从而也提升旅行社核心竞争力,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形成良性循环,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新的旅游合同启用以后,省市旅游局、工商局将组织监管,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孙毅 本报记者 钟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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