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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标要改国标 药品依然可买
www.zjol.com.cn  2003年12月3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天,记者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从明年1月1日开始,我国药厂必须按国家标准生产药品,同时按地方标准生产的药品将全部退出市场。因此,市民购药时要注意药品的生产日期,凡2004年起生产的药品,都须是按国家标准生产。

    地方文号药,有效期内还可买

    “这个药怎么不是国标,会不会质量不可靠?”昨天,在体育场路上的三九药房里,李小姐拿着一盒批准文号为“粤卫药准字(1994)第904010”的“999感冒灵”,有点迟疑。该药房的营业员告诉记者,这段时间来,有些顾客显得特别小心,买药时往往只认准“国药准字”。

    针对许多读者关心的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处长陆光照。

    “虽然批准文号仍然是粤卫药准字,但只要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在有效期内还可以继续流通。”陆光照解释说。凡是在2004年1月1日前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且已进入流通领域的持有“浙卫药准字”文号的药品,市民都可以放心购买。这样,浙江将有一段“浙卫药准字”和“国药准字”并存的过渡期。

    升级药品网上可查

    我省200余家制药企业有近4700个药品文号,目前4600个文号已被国家药品监督局审核通过后被授予国家药品标准。这些转正的国标药品已经陆续放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网站(http//www.sda.gov.cn)数据库,市民可上网查询。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本报见习记者 罗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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