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是人才?现在的人才资源都得到最大化配置了吗?人才在现实中所遇到的困境和尴尬,今后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得到解决?12月29日和30日,我省召开了建国以来首次全省人才工作会议。30日下午,我省又召开了全省人事工作会议。
要推动我省经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归根结底是要靠人才。所以,我省要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着力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一大批高技能人才。如何才能实现这个人才强省的战略,培养、吸引、用好人才这三个环节,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现有人才整体素质不高 到2002年底,我省人才总量266万,每万人口中人才数为562人。全省人才资源占人口总数比例为5.62%,与我省GDP占全国7.49%不相称。而且人才整体素质不高,人才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人才主要集中在传统产业,长线专业人才过剩,特别是现代化建设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短缺。
会上提出,到2010年,全省人才资源总量年均增长8%以上,每万人口中人才数达到1000人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总数的比例达到15%以上。在环杭州湾地区和温州等若干中心城市形成区域人才密集区,在传统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形成若干优势人才群体。
建立人才科学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各类人才的科学评价体系。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更新人才评价标准,对有特殊专长、特殊贡献人员的评价,应打破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的限制。从规范职位分类与职业标准入手,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完善人才评价手段,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人才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人才需求预测报告和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
引进人才可享同等待遇 对于引进的人才,要保证“绿色通道”畅通。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的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可暂时超编进人,以后逐步纳入编内管理。
柔性流动来我省工作服务的人才,容易被住房、社保、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所困。对此,我省将建立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领有人才居住证的,在这些方面都将与我省当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消除体制障碍,在政治上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一视同仁。在人才选拔、政府奖励、职称评定、专家评选、社会保障、人才落户、人才培训、人事代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等方面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享有同等政策待遇。
事业单位新人实行代理
从2004年起,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由当地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托管。条件成熟的地区,可逐步扩大实行人事代理的范围,使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尽快出台事业单位职工个人养老保险政策,事业单位职工参保前的连续工龄可视作缴费年限;完善各类人才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及不同性质单位之间流动的养老保险关系衔接办法,切实解决人才流动的后顾之忧。另外,还将制定浙江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法具体实施意见,对人事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仲裁执行、司法衔接等作出明确规定。
奖励突出贡献拔尖人才 创新人才奖励机制,设立“浙江省突出贡献人才奖”,对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给予奖励。定期评选表彰一批重才爱才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建立浙江省特级专家制度,学术技术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在省内处于顶尖水平的我省各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可以评选为特级专家。特级专家每两年评选一次。
今后还将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企业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制度。每位省委常委、副省长联系若干位在我省取得重要业绩、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企业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