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年内清偿完工程拖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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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1月0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日报》杭州1月2日讯 今天下午,国务院召开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政府领导结合我省实际,就贯彻会议精神、特别是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进行了再部署。
我省是全国闻名的建筑大省,近年来在建筑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也存在着大量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会议认为,拖欠工程款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进一步加剧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影响了社会稳定。我们必须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并将此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建筑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
会议提出,我省将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会议还明确了我省三年清理拖欠工程款的工作计划:2004年清欠40%,到2005年完成80%的清欠,2006年上半年基本完成清欠。
根据国办《通知》的要求,会议提出,我省接下来的清欠工作将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对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房地产企业,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督促其尽快还款;对拒不改正的企业,将不再批准其新的开发项目。二是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全省各地要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投资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彻底清理发生拖欠工程款的项目。三是要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近期清欠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严厉打击以各种名目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和项目经理,在企业资质和个人从业资格审查时实行一票否决制。
会议提出,要实现三年清欠的目标,必须做到清理和防范并重,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清理已有拖欠的同时,严格项目审批和市场监管,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拖欠。为切实抓好拖欠工程款的清欠工作,我省将成立一个由建设部门牵头,由计划、财政、劳动、监察、公安、工商、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共同组成的清欠工作协调小组,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清欠工作。
副省长陈加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应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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