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各地新闻联播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浙江公安:3000余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人员"下岗"
www.zjol.com.cn  2004年01月0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据浙江省公安厅纪检督察部门通报:为端正执法思想,改善公安形象,浙江省公安机关率先在交巡警系统协勤人员清理整顿基础上,集中开展了对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人员的清理整顿工作。截止目前,参与执法工作的3731名协勤、工勤人员和未评授警衔人员已全部从执法岗位撤了下来,有2678名协勤、工勤人员被清退,收缴与警服相仿的服装、标志1591套。

  作为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为解决警力不足矛盾,各地公安机关曾相继招聘了一批协勤、工勤人员,据调查,目前浙江全省这类人员共有38634人,其中协勤人员25145人,工勤人员13489人。由于这支队伍缺少培训,保障不落实,因而素质较低,队伍中欺压群众、滥收乱罚、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部分协勤、工勤人员直接参与执法,执法主体不合法,影响了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执法,也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和形象。对此,浙江省公安厅从四个方面入手进行了清理整顿:一是严格规定,凡是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一律从执法岗位上撤下来,决不受警力不足的影响。厅里明确规定,今后八类工作岗位严禁使用协勤、工勤人员,即:指挥中心接处警工作、国内安全保卫工作、刑事侦查办案工作、行动技术工作、警卫工作、机要通信工作等。对已在上述岗位上工作的协勤、工勤人员全部分流;二是对基本素质差、现实表现不好的人员坚决予以清退,对年龄偏大、工作年限较长的人员予以解聘或劝退;三是确因警力不足需要留用的,在严格控制数量、落实保障措施的基础上,经考核合格后转岗使用。为此,省厅出台了《浙江省公安机关协警人员管理条例》,对协警人员招收录用、日常管理、保障待遇、职责义务、工作纪律、服装证件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四是对各地自行购置的与警服、警衔、警用标志相仿的服装、标志,坚决予以收缴。

  各地在清理整顿工作中既坚持原则又有情操作,妥善安置和分流"下岗"人员,紧密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及劳动、人事部门,千方百计拓宽就业安置渠道,根据每位下岗协勤、工勤人员的实际,或推荐、安排到保安公司、单位保卫部门,或充实到社区夜巡队、护村队等群防群治队伍,或安排到企事业就业或予以一定经济补贴,鼓励其自主择业。不少地方政府还为公安机关协勤人员增加事业编制或专用员额,落实经费保障,切实帮助解决清退人员就业安置等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地方财政共为这次分流安置人员解决经费1580万元。浙江省在吐"故"的同时也注重纳"新",从正规的渠道不断吸收高素质人才以充实公安力量。浙江省政府为解决警力不足问题给公安机关增加编制18168名,全省统一招考人民警察2219名,接受应届公安院校毕业生和部队转业干部1124名。


来源: 新华社  作者:  

相关稿件:
 
 生活资讯 更多 
 联系方式  

真诚与社会各界合作
欢迎您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0571-8531103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