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工资由村民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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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1月0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2003年12月31日上午,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径山村88位村民代表,在听取村干部的述职报告后,通过民主投票办法,最后决定了8名村干部2003年的工作报酬。 据了解,余杭区已开始全面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报酬制度。 此前,余杭区已逐步建立健全了村干部激励机制,完善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业绩和报酬制度,规定村干部的工作业绩要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测评、评议确定。 较早开展此项工作的径山镇径山村已尝到了甜头。4年前这个村集体经济仍较薄弱,曾是牢骚怪话多、偷盗山林多、赌博吵架多的“三多村”。自从2000年开展村干部述职和报酬民主评议后,村干部工作热情高涨,一门心思发展村级经济,为村民办实事。目前,村里已投入数百万元建成一座集幼儿园、老人活动中心、图书室、办公楼为一体的综合楼,全村通了自来水、有线电视和电话,成了支持干部工作多、关心集体多、勤劳致富多的“新三多村”。 2002年,径山镇在全镇35个村推行这一举措,把集体与干部的“家底”交给群众,真正将衡量村干部工作好坏的标准交给村民,使之成为群众监督村干部的有效途径。两年来,全镇没有出现一起村民反映村干部问题的信访。径山村党总支书记马仁祥说:“这次村民投票决定将我的报酬由镇建议的750元增加到961元,这既是大家对我的肯定,也对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余杭区对这一制度进行了完善,规定村干部的报酬先由乡镇根据村子大小、经济收入多少确定基数,提出上下浮动比例;经村民代表会议评定干部工作实绩后,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评议和报酬结果。议评中,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成员都要作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评出称职或不称职,并决定其全年报酬。连续2年评为不称职的干部,“两委”班子成员要依照程序进行调整。2003年底此项工作已经在余杭全区所有的乡镇进行全面试点。 “开展村干部报酬民主评议,最大的好处是密切了干群、党群关系,村里各项工作因此顺手多了。”这是村官们的普遍体会。吴山村前年实行这一制度后,村干部和村民空前团结,大家齐心合力,提出了“生态靓村、园区富村、品牌名村”的发展思路,实施了生态村建设,现在村道硬化了10公里,发展名茶基地110亩,建设标准化农田819亩,注册了“径山牌”系列鲜笋、瓜果、畜禽肉等农产品商标,还开展争创生态示范户、双文明户活动,得到村民的广泛支持。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邵子江 通讯员张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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