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造大厦“消化不良”埋下隐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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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1月1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嘉汇大厦物管会汪女士见大厦地下室一层建筑垃圾堆积如山,无人清理,每晚由保安守着,惟恐发生火灾。面对业主越来越多的意见,她心里很急,昨天忍不住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 记者核实:朝晖路179号嘉汇大厦。从外观上看,没人会发觉这幢新大楼其实正在“消化不良”。在地下一层车库,记者看到了原来用作业主车位的地方堆满了刨花、木屑、碎砖等建筑垃圾,已快堆到房顶(见右图),并直逼消防通道门口。工程部的寿先生当场测量了垃圾堆放面积,竟有140平方米左右。“这里的车位可要卖17万元一个呢!”丁主任感叹。 丁主任反映,车库中的垃圾都是业主装修时丢弃的,已经堆放了将近半个月,之前物管已经联系车子将垃圾运出过,“当时大约运了93车才拉完,可马上又堆上了。”寿先生说,垃圾堆放对大楼管理带来很多问题,首先大楼可能面临鼠患,其次垃圾堆放过多,楼板的承受能力有限,危及地下二层的安全,再则消防通道被堵,安全隐患不少。本来垃圾的清理由楼盘开发商市交通综合开发公司中沙花园12-A项目部与下城环卫局签订协议处理,但不知什么原因,垃圾迟迟没人来清理。 记者联系了开发商单位的一位陈姓负责人,对方表示,这是物管和环卫局的事,他们正在协调,等几天再说。 记者又来到下城环卫局,据负责此事的新房接收办公室两位老同志透露,当初开发商来了个“先斩后奏”,未经环卫部门同意,早早让业主把建筑垃圾拉到了地下车库,事后环卫部门发现地下车库的入口只有2.2米高,垃圾车根本不能进入。于是当时环卫部门与开发商口头协议,由开发商向环卫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支付一定费用,将堆积如山的垃圾运到露天地点,开发商也允诺了,双方签订了垃圾清理协议,并写明“堆放地点经协商定为地下一层”。但是先前有关费用的口头协议内容并没有出现在书面协议上,开发商后来拒绝支付费用。 当着记者的面,一位老同志拨打了开发商单位一位鲁姓男子的电话,询问垃圾搬运费一事,那男子对于是否支付该费用表达模糊,但表示可以与领导协商,结果怎样“吃不准”。 区环卫局一位姓施的主任表示,为了解决嘉汇大厦的垃圾问题,环卫局预备第二天自行垫资雇佣一辆小吨位货车和部分民工先将建筑垃圾运至地面,然后由大型垃圾车运走。同时,施主任也呼吁房地产开发商,处理建筑垃圾应该到环卫部门办理正规手续,垃圾堆放点必须通过环卫部门和业主的认可。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见习记者 杨影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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