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医保工作做得不错,杭州的参保人员特别是参保的退休人员是幸福的。”2003年7月,国家劳动保障部医疗保险司陈金甫副司长来杭调研,在听取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别是将要推开的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工作情况汇报后,发出这样的感慨。
陈副司长的感慨自有道理。退休人员的门诊医疗问题是当前国内绝大部分城市存在的一个难题,退休人员是医疗消费的主要人群,但无须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出于基金运行风险的考虑,各地几乎都不解决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支付完毕后的门诊医疗费,而杭州市能够出台这样的保障政策,陈副司长自然十分佩服。
老年型社会给医保带来巨大压力
各项统计数据显示,杭州市是较早步入老年型社会的城市。截至2002年底,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到了87.9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49%,当前杭州市人口老龄化已进入高速发展期。
而杭州市医保中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计情况显示,当前我市企业在职人数与退休人数之比为2.2∶1,也就是说,3个参保人员中差不多有1个是退休人员。近几年来,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增长速度较快,如2000年、2001年全市退休人员总门诊医疗费增长率分别为26%和15%。应该说,杭州市把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纳入社会化管理,工作压力非常大。
随着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进行,企业退休人员的门诊医疗问题日益突出,从而成为我市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
来自有关部门的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企业之间退休人员门诊医疗存在几个问题,一是个人账户不按规定建立,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的金额相差太大。二是企业报销政策不统一。三是医疗费支出差距太大,2000年所调查的30家企业中人均门诊医疗费最高的为3747元,最低的为683元,相差3064元。四是退休人员对能否得到长期公平的医疗保障存有疑虑,即使是目前经济效益相对较好企业的退休人员,考虑到市场竞争的残酷,对明天的医疗保障仍有较多的担心。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试点
市委市政府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实行社会化管理,才能保障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的安定,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在杭州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基本实现社会化发放的情况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能否顺利实施,关键在于退休人员的门诊医疗问题。本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有关部门在2002年推出了《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管理(试行)》,自2003年1月1日起,将7.2万名退休人员纳入门诊医疗社会统筹管理试点范围。此项工作同时列入市政府2003年为民办的十件大事之一。
去年,市委市政府一直关注着退休人员门诊统筹试点情况,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要求有关部门积极学习周边城市成功经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在认真调研、测算的基础上,最终形成新的《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03年11月2日征求意见稿在杭州日报公布,一时间,来电、来信、来访不断,市民纷纷发表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经市委市政府认真研究,最终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杭州市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暂行办法》,把企业退休人员,协缴、灵活就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的人员纳入门诊统筹覆盖范围,为逐步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最终建立长期公平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迈出坚实的一步。退休人员看病配药可“刷卡”
新医保政策实施后,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退休人员,手上都拿着一张“西湖医疗保险卡”。按照规定,卡里边个人当年账户至少有647.28元(按最低月划账基数930元,划账比例5.8%,划账月份数为12个月计算),在约定医院门诊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疗费,可先在个人账户中支付,个人账户支付不足时,由个人承担一个门诊起付标准(考虑到大部分企业退休人员经济收入较低,退休人员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确定为400元),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根据约定医院等级,按三级18%、二级15%、其他12%的比例,由退休人员支付个人承担部分。退休人员还可以按月调整约定医院,如需住院治疗,凭医保卡、身份证、《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即可在所有具有住院条件的定点医院办理手续。
有一个有趣的现象,2004年1月的头几天,市商业银行、约定医院、市医保大厅的账户查询窗口特别忙,退休人员对自己的账户值问了又问,似乎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而脸上都带着满意的笑容。
2004年1月1日起,杭州的退休人员得到了基本的门诊医疗保障,这是一个公平的、长效的保障,历史应该记住这一个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