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浔双林发现“环保”通告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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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2月0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日前,南浔区双林镇民间篆刻、碑石爱好者钝石先生,在农村乡间发现了一块关于环保内容的碑石。 据初步考证:此碑由该镇著名人士沈善同先生所立,用优质红色花岗石阴刻,字口清楚,基本完好无损,碑文共计94个字,通高160厘米,净高138厘米,宽37厘米,厚13厘米。碑石原文为:
自治公所通告
中华民国八年拾月虹桥港居民陈请 南自费氏祠宇北至费姓住宅沿河一带为附近居民汲水要建永禁停泊粪船并洗涤污秽以重卫生如有违犯重则送达严究轻者罚款修岸特昭(火+回)戒 自治委员沈善同刊石示禁 此布 据(清)蔡蓉升所编双林镇志所记:双林自治所成立于清宣统三年六月(一九一一年),由沈善同发起组织,并任总董,地点在原双林镇章家街万善庵改建办公,至民国三年(一九一四年),沈善同先生全盘接受自治所公务,承办双林镇一切公益事业。
来源:
湖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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