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出通知,正式叫停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简称车贷险)。根据保监会的要求,从3月31日起,现行的车贷险将一律废止,各保险公司将制订新的车贷险条款费率。
听到这个消息后,大地财险杭州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十分高兴,他告诉记者:“我们刚于1月28日向保监会提交了新的车贷险条款,如果不出意外,我们将有可能在3月31日后成为第一家推出新车贷险的公司。因为其他公司接到消息后再重新设计险种上报,肯定会慢上一拍。”据悉,大地财险杭州分公司从去年年底新成立起,就已经在酝酿推出新的车贷险,除增加银行的审贷责任外,大地财险将主要圈定短期限比如一年期的贷款。
记者从杭州其他产险公司了解到,作为产险市场的老大,人保杭州分公司从去年8月1日退出车贷险市场后,至今没有任何复出的意向。而在去年底推出新车贷险的太平保险杭州分公司和太平洋产险杭州分公司,也没有丝毫的进展。
太平保险相关负责人表示,4个多月来,我们的车贷险还没有卖出一张保单,因为我们不得不管控风险,而能符合我们要求的客户实在不多。而太平洋产险杭州分公司虽然有了第二代车贷险,但他们根本无意开展这项业务。
对于一潭死水的车贷险市场,业内人士指出症结所在:贷款买车人的信用太低了,保险公司无力承担这么大的风险。
如今,保监会把3月31日定为原有车贷险的最后生死线,保险公司总公司将统一制订车贷险条款费率,并报保险监管部门备案。业内人士表示,根据保监会的要求,新的车贷险在条款上将更加细化,经营上更加规范,风险也会大大降低。
●新闻链接:新车贷险门槛更高 据金融时报报道,保监会规定,各保险公司承保的汽车贷款业务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保人应当符合车贷险条款规定的条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向被保险人(信贷机构)办理担保手续,如果担保被依法确认为无效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监会对投保车贷险的条件也作了明确规定。如车贷险应仅限于承保消费性车辆,如需开办生产性车辆车贷险业务,保险公司可根据其风险特点和性质制订相应的条款费率。保险公司在车贷险条款中还应明确贷款购车首付款不得低于净车价的30%。
保险公司在车贷险条款中应明确保险责任为“差额保证保险责任”,即消费者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险公司并不会对欠款全部“买单”,而是信贷机构实现担保权(如处理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后,如果获得的资金仍不足以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保险公司将对差额部分进行赔付。
同时,保险公司应与被保险人就抵(质)押物处置的原则和方法做出约定,应对赔偿金额设定不低于10%的绝对免赔率。各保险公司可根据投保人的风险状况确定承保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