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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车贷强制保险还要走多远?
www.zjol.com.cn  2004年02月0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对于消费贷款中遭遇的强制保险,消费者一直有不小的疑问。省消费者协会也一度发函至省内主要银行,建议修改该内容。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各大银行至今未有实质性动作。而在此同时,温州市工商局却首度出击,对银行、保险业界的这一不合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省消协有关人员表示,各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强制消费者保险的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保险自愿"的原则。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其制订的规章与国家法律抵触的,应属无效条款。省消协因此于去年底发函中国工商银行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省分行,建议修改上述强制保险条款。

    对省消协的建议,工商银行省分行回复称,该行属一级法人机构,而合同文本的审定修改权均在总行,该行会把消协意见反馈至总行,待总行正式答复后再做考虑。农业银行省分行则以合同文本已报有关部门备案为由做答。而建设银行省分行对于省消协限定的15个工作日则根本未作理会,记者在费尽周折找到负责此事的法律事务部经理时,该经理以还在请示总行为由匆匆答复。除上述银行外,记者还联系了深圳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该行办公室人员一听这一话题便挂了电话,记者第二次拨打仍被挂了电话。

    各家银行何时能作出实质性举动,我们拭目以待。不过,记者从温州市工商机关获悉,该市已有一家银行和保险公司因强制保险而遭受处罚。据办案人员介绍,2000年,瓯海区一银行和一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全面代理合作协议》,其中规定,消费者在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抵押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时,必须向该保险公司购买"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综合保险"或"机动车辆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然险和第三人责任险)"、"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

    2001年度,银行在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时,共为保险公司代理收取保险费22万余元,银行从中获取返回的代理手续费17911元。2002年度,银行在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时,共为保险公司代理收取保险费393万余元,银行从中收取代理手续费11万余元。

    温州市工商局认为,涉案的保险公司、银行利用其自身公用企业的独占地位,在消费者向银行申请消费贷款时,强制、限定消费者购买其保险,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没收非法所得之外,市工商局对两家单位分别做出18万元的处罚。


来源: 浙江市场导报  作者: 记者 陈彤 通讯员 徐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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