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下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刺害张叶良的杜付成、杨锐东作出一审宣判,判决两被告人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叶良家属撤掉民事诉讼
此案一审宣判仍在萧山法院进行,下午2时30分开始。被害人张叶良妻子和其他家属坐在旁听席第一排,和1月30日公开审理那天相比,张妻昨天的情绪比较平静,席间一直未语,当听到一审判处杜付成、杨锐东死刑的结果时,张叶良的亲人顿时泪流满面。
下午2时30分,杜付成和杨锐东被押进审判席,杜在前,杨在后,两人都一脸惊恐,不时地向旁听席张望。
法庭宣判杜付成、杨锐东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当两死刑犯押出法庭时,杜妻痛哭嘶叫,连喊“不”字,后又绝望地瘫倒在地,说不出话来。而杨锐东自始至终一语未发,他的表妹听到结果后一声不吭地离去。
押到庭外的杜付成、杨锐东被押往萧山看守所。按有关法律程序,如果杜付成、杨锐东不服本判决,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可以通过杭州市中院或者直接向省高院提出上诉。据了解,张叶良家属事先主动撤掉了庭审时提出的民事诉讼,因此昨天没有对民事诉讼进行宣判。
昔日“好兄弟”今日反目
1月4日晚上7时多,萧山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张叶良执行公务时,歹徒杜付成、杨锐东持刀抗拒抓捕,致使其身中数刀,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报告显示,张叶良因被锐器刺中左胸至心脏贯通破裂伴腹部、头面部、左上肢多处锐器创伤,致使大失血死亡。同时,协警陈虎良、董磊受轻微伤。
杜付成和杨锐东都为无业人员,经常聚在一起赌博,因为杨锐东和杜付成妻子同姓,杨锐东称杜妻为姐,称杜付成为哥。1月30日,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时,杨锐东开始还称杜付成左一个哥哥右一个姐夫,可见昔日“关系”非同一般。可是到后来,对谁刺了张叶良心脏一刀,以及在杜付成猛刺张叶良后,是杜付成主动将凶器交给杨锐东,还是杨锐东主动向杜付成要刀等情节上,两人互相推诿,反目成仇。
杜付成只承认向张叶良的脖子刺了一刀。他说,他向张叶良脖子上刺了一刀后,杨锐东主动夺过他手中的凶器,向张行刺。而杨锐东交代,他只刺了张腹部上方一刀,刀是杜付成主动给他的,之前他还听到杜付成向他喊“阿东,干,快跑”,他接过杜付成递过来的刀时感到刀上黏糊糊的,还有热气。
庭审中,杜付成、杨锐东对基本事实没有异议,但提出案发时不知道对方是警察的辩解。另外,杜付成还提出,他没有杀人的动机,只是故意伤害。
杜付成的辩护人提出,杜的作用相对要小于杨锐东,归案后交代态度较好,请求对杜付成作出公正判处。而杨锐东的辩护人提出,杨和杜付成相比,主观恶性程度较轻,犯罪行为和情节较轻,对被害人的伤害程度和后果较轻,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请求量刑时应与第一被告人杜付成有所区别。
无主从之分均判死刑
市中级法院首先驳回了杜、杨提出的“不知道对方是警察”的辩解意见。法官说,经另两位被害人陈虎良、董磊陈述和证人证言证实,张叶良等将杜、杨带进房间后,首先出示了警官证,并告诉对方自己是公安人员的事实,同时还有两被告人在公安侦查阶段所做的供述作证。
对杜付成提出的“是故意伤害”的辩解,中院认为,被告人杜付成、杨锐东为抗拒抓捕,持尖刀捅刺依法执行公务人员,并致张叶良死亡,陈虎良、董磊轻微伤,他们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两人所犯罪名成立,杜的异议不能成立。同时,杜付成、杨锐东交代作案事实避重就轻,互相推诿,其辩护人所提杜交代态度较好的意见,中院也不予采纳。中院同时驳回杨锐东辩护人所提杨犯罪行为和情节相对较轻的辩护意见。
中院认为:在共同犯罪中,两被告人杜付成、杨锐东均持刀行凶,相互之间配合默契,地位、作用相当,无主从之分,均应承担被害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同时,两被告人作案手段凶残,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而杜付成又是刑满释放后五年内重新犯罪,均应依法严惩,因此对两被告人均作出了死刑的一审判决。
宣判结束后,负责此案宣判的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虽然杜付成和杨锐东对谁刺了张叶良心脏一刀互相推诿,但谁也改变不了他们抗拒拘捕持刀伤人致人死亡的事实。
相关链接
1月4日晚上7时多,萧山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张叶良在抓捕赌博犯罪嫌疑人杜付成、杨锐东时,杜、杨为抗拒逮捕,持尖刀捅刺依法执行公务人员,致张叶良死亡。
1月4日晚,杨锐东在逃至萧山区新塘街道商城东苑居民区时,被群众及民警抓获。
1月5日晚,杜付成在浙江省浦江县樱花宾馆内被公安机关抓获。
1月6日,杨锐东被刑事拘留。
1月7日,杜付成被刑事拘留。
1月12日,两人被逮捕。
1月20日,市检察院指控杜、杨犯故意杀人罪,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1月30日,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月6日对审理结果进行宣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