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各地新闻联播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杭州:两年后企业拉电  居民生活用电将不受其害
www.zjol.com.cn  2004年02月2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近日,杭州市经委、电力局出台了《市区电力负荷管理装置安装使用规定》。规定明确指出杭州市市区受电变压器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除临时用电外)的用电单位,都必须安装电力负荷控制装置。

    目前,杭州市需要安装电力负荷控制系统装置的企业大概有3000多家。安装新装置后,电力部门可直接监管他们的用电情况,一旦发现超标用电或违规用电,可以直接对企业拉电而不涉及居民用电。

    记者了解到,宾馆、饭店、商务楼、商场、超市、大型市场、娱乐场所和商业单位要求负荷管理装置至少能切除一半以上空调负荷以及全部霓虹灯、灯箱。化工、玻璃、造纸、化纤等连续性生产企业要求两轮跳闸合计可控负荷应在10%-30%,辅助用电设施能达到错峰要求。对非连续性生产企业,第一轮可控负荷应达到总负荷的50%,第二轮控制低压总开关。高能耗企业两轮跳闸合计可控负荷为总负荷的80%;对高供低计用户,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处于可控状态。对专线用户,两轮跳闸合计可控负荷10%-30%,应能达到市三电办提出的避峰、错峰要求。

    据悉,现有老用户的电力负荷管理装置将在两年内完成安装,新用户在接电前要完成。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张伟华 本报记者 杨初亮

相关稿件:
 
 生活资讯 更多 
 联系方式  

真诚与社会各界合作
欢迎您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0571-8531103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