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惩罚多年假装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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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2月2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人一旦犯了法,就休想逃脱法网。”2月23日上午,在杭州市看守所,35岁的原中国土畜产浙江进出口公司办事员王蓬,对前来探望她的朋友这般说。这个因受贿人民币6.6万元,却以精神病为由试图逃脱法律惩处的人,在经过3次司法精神病鉴定后,终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刑5年。 毕业于某大学计算机专业的王蓬,1997年进入中国土畜产浙江进出口公司工作。她凭借计算机专业特长,很快赢得了单位领导的赏识,不久,公司让她负责联系洽谈全公司计算机网络硬件配置及软件安装业务。1998年3月,她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收受了某计算机公司的6.6万元回扣。1999年9月,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反贪局掌握了她的犯罪线索,对她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王蓬一度抱着侥幸心理拒不供述,直到检察官把充足的证据摆在她面前时,她才如实交代了受贿事实。但事后,王蓬又反悔了,声称自己有精神病。 鉴于王蓬在审讯期间所显示的近乎演戏的精神状况,上城区检察院委托专业医疗单位对她进行了精神病鉴定,结果显示王蓬并没有精神病,完全具有刑事责任能力。2001年1月,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庭审时王蓬一会儿装疯作傻,一会儿一言不发。法庭不得不休庭,只好重新对她进行精神病鉴定。出乎意料,这次鉴定的结果表明王蓬居然有抑郁症,上城区法院只得依法裁定案件中止审理。 时间一晃到了2003年。在此期间,王蓬结婚生子,为避人耳目,她在上海找了份工作,过上了貌似幸福的生活。同样,承办此案的上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也一直在关注着案件的发展,他们始终不相信王蓬有精神病,但苦于没有证据。颇有戏剧性的情况出现在2003年5月的一天,经常往返于上海与杭州的王蓬在杭州火车站被两名流窜作案的小偷偷走了手机。王蓬马上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不久,小偷被抓获归案,并以盗窃罪被起诉。在法庭上,当公诉人向法庭展示王蓬在公安机关所作的如实详细、逻辑清晰的证词与辨认笔录时,两名小偷当场大声质疑王蓬瞎说,还说“这女人有精神病”之类的话引起了公诉人的注意。碰巧,负责这起盗窃案的公诉、审判的检察官和法官就是当年承办王蓬受贿案的人。小偷的话无意中提醒了他们,经进一步了解,此王蓬正是两年前在法庭上装精神病的王蓬! 2003年11月3日,上城区法院再次委托专业医疗单位进行鉴定,结论是王蓬没有精神病,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于是,上城区法院恢复了对王蓬受贿案的审理。2003年12月4日,上城区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王蓬有期徒刑5年。王蓬不服,向杭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2004年1月18日,杭州市中级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依法驳回王蓬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通讯员 范跃红 尚检 记者 谢国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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