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建立违法纳税人不良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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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2月2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近日,浙江省义乌市地税局着手建立“违法纳税人不良记录制度”。该局对2002年以来有税收违法行为并受到地税部门处理的纳税人,将其基本情况及查处情况等信息输入计算机,建立不良记录资料库。 我国《刑法》规定:纳税人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按偷税罪论处;对多次偷税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为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义乌市地税局建立了“违法纳税人不良记录制度”。在具体操作中,该局主要收集两方面信息:一是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如名称、编码、经济性质、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和经营地址等;二是纳税人受处罚情况,如违法时间、处罚时间、查补税款、违法性质、处罚比例及金额等。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何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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