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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富人区”承诺子虚乌有 业主索赔5000万元
www.zjol.com.cn  2004年03月0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温州市银都花园是该市有名的“富人区”。这里的别墅平均价格五六百万。

    去年10月,银都花园的104户业主联名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状告开发商温州市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索赔人民币5070.6万元。

    本月9日,双方将对簿公堂。这是浙江省第一起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起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而据该案原告律师———北京京哲律师事务所的张仁律师称,该案5000万的诉讼标的在全国也是罕见的。

    诱人的广告吸引了大批富商

    银都花园是1997年由温州市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高档别墅住宅区。开发商于1999年1月初在温州多家媒体上,以“四星级家园,不再是梦想”、“银都别墅的品质+维多利亚酒店的服务”等字眼刊登出广告,并称“小区内设有超市、医疗保健、银行以及三个标准网球场一个游泳池,近5000平方米的银都·维多利亚俱乐部已封顶”等。

    同时,在其印制的售楼书上还写着:“俱乐部内有台球、保龄球、壁球、乒乓球、KTV、咖啡座等健身、娱乐设施,且具有900平方米的幼儿园,物业管理楼、银行、酒吧等生活设施,是温州市配套最齐全的别墅区,小区还实行封闭式管理;银都花园的物业管理将与俱乐部相结合,实行维多利亚式星级管理。”

    当时的温州,能拥有如此健全的配套设施,当仁不让地成为一流高档住宅区,也因此吸引了许多温州富商的眼球。

    “我们当时就是冲着他们广告上说的那些服务来的。”一位黄姓业主说。此后,这里的房价由当时的4000多/平方米上涨到现在的近2万/平方米。

    业主入住后大呼上当

    然而,1999年银都花园的业主们陆续入住后,却发现这里的公用配备设施与原先房地产商给出的承诺相差甚远。“他们保证的那些东西一样都没有。”

    首先,广告上称近5000平方米的银都·维多利亚俱乐部根本没有成立,相关场地被出租给了他人经营酒店。“原来说的什么健身房、KTV、咖啡座之类休闲娱乐场所根本就不存在。而且,由于酒店的经营,使原本安宁的小区变得嘈杂,小区里的空气质量也差了很多”。

    其次,要对业主开放的网球场、游泳池等健身场所,却被房开商用铁丝网与小区隔开,同样出租给他人经营。业主们若要享受,就必须自掏腰包。

    再次,开发商承诺的银行、幼儿园、超市等配套设施也没有兑现。“我们买包烟都要开车跑到外面去!”业主在起诉书里这样写道。

    另外,小区围墙没有封闭,业主入住以来已经发生了多起偷盗事件,绿化面积也未达标准。

    面对现实与广告的种种不符,业主们愤怒了。

    多次协商无效

    “我们起诉前,已找房地产公司很多次了。”一位陈姓业主说。然而,开发商并没有给出解释和解决方法。于是,银都花园的全体业主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于2001年12月份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负责业主委员会工作的黄先生说:“当时这起案子拖了两年都没有结果,主要是因为公配设施的费用是否已经打入小区的建设成本这一问题,一直悬而未决。于是,我们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于2003年10月27日撤诉,并再次发动全体业主自筹资金向省高院起诉。”

    官司要一打到底

    据了解,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去年11月正式对此案进行立案,将于3月9日开庭审理此案。

    “如果你们输了怎么办?”

    “输了这官司就继续打下去,我们也要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陈业主说,“按照去年新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业主是有权管理使用住宅区里的公用配备设施的。我们对这案子的最终胜利是有很大信心的。”

    据了解,为了向省高院起诉,业主们仅预缴的诉讼费用就达26万多元,加上前一次的起诉费用,每位业主已预缴费用达8000余元。“其实,这5000万摊到我们这100多业主头上,每人也只能分到50万元左右,这对我们来说算不了什么,与我们投进去的时间和精力是不成正比的。我们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一位女士说。

    业主在起诉书中提出的8项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立即将银都花园内4500平方米俱乐部、3个网球场以及游泳池移交原告管理使用,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324万元;判令被告因无法完成小区东侧和北侧的封闭围墙,向原告支付赔偿金1040万元等。8项诉讼请求共计5070.6万元。

    黄先生解释说,这些赔偿金额是根据当前被占用的公用设施对外租赁价格来计算的。比方说,第一项4500米的俱乐部赔偿金额,是按每月7.36万元的租金乘以44个月(入住至今)得来的。

    专家说法

    温州市房管局产权与市场管理处处长瞿维贤认为,银都花园的开发商在销售时,将公用配套设施作为广告宣传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开发商的承诺也可以作为购房合同中的一部分。那么这些配套设施就不能和住宅分离,应该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房开公司不知去向

    记者于昨天下午走访了位于温州市区河通桥2号的温州市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然而,该公司竟然空无一人。同样在该楼上班的其他公司的员工说,该房开公司去年还正常上班,但今年以来就没有正常上班了,只是偶尔有人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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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一州 本报记者 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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