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收购房卡”现象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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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3月1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房管部门突击检查长宁街房卡地下交易 ●非法直管公房租赁证一经发现立即撤证
3月1日起,杭州老城区范围内的直管公房使用权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合法上市。那么原先的“房卡地下交易”是不是都合法了?昨日上午,杭州市房管局执法人员对公房房卡地下交易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现金收购房卡”等非法现象仍屡有发现。
小黑板依然充斥长宁街
昨日上午9时30分,房管执法人员对公房房卡非法交易行为较为密集的长宁街地段进行突击检查。为防止非法者逃跑,执法人员兵分两路,从街的南北侧向中间一一盘查。
在长宁街2号兴中房产门口,地上摆着一块小黑板,上书“现金收购房卡”等字样,并写着联系电话。当执法人员进店询问时,店员王某先是谎称“黑板是隔壁店的”;当执法人员反问“隔壁说是你们的”时,王某又说“不知道是谁的”。执法人员当即拿起手机,准备拨黑板上的电话号码,谁知突然有个40多岁的男子从一旁蹿出,夺过黑板飞也似地逃跑了。
据了解,杭州老城区目前有直管公房250万平方米左右。这些直管公房产权属于国家,由各房管部门代为管理,长期以来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但是在昨日的检查中,长宁街沿街时常可以发现写有“现金收购房卡、回迁证”等字样的小黑板。
一位执法人员这样说道,比方说,国家就是直管公房的房东,租房子的要转租房东的房子,当然得经过房东同意。现在一些人搞地下交易,把房东的钱放进了自己的腰包。
直管公房地下交易行为将逐步整治
今年1月8日,杭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杭州市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转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从3月1日起直管公房使用权可按规定合法上市交易。交易时,转让转租人得向市直公房管理部门交纳一定比例的“转让转租收益金”,从而充分发挥公有住房的使用效益,有助于盘活存量房产,刺激住宅消费。
按规定,从8日起,杭州老城区内的直管公房使用权交易,应统一在杭州市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三楼“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受理点”办理。而对目前存在的地下交易行为将逐步整治,不合法办理的直管公房租赁证一经发现立即撤证。
●新闻附件 直管公有住房转让转租手续: 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以下简单“有关部门”)提出转让转租书面申请(该申请须经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 初审同意后,领取杭州市房产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 转让转租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 转让方向有关部门提交审批表。双方各自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缴费领证。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魏立琼 本报记者 钟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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