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一手遮天小股东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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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3月1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作为一家公司的股东,当然有权知道公司的状况,可萧山一家公司的股东叶先生却被无故剥夺了这一权利,怒而将公司告上法庭。昨天,杭州萧山区法院正式受理了杭州首例公司知情权纠纷案。
叶先生是萧山一家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当时由袁某和于某共同出资开办,叶先生并没有参与投资。2002年1月,因为种种原因,袁某将自己持有的公司20%股份转让给叶先生。既然成了股东,叶先生认为自己应该有“说话”的权利,对公司的经营有权提出建议,但在实际操作中,叶先生却碰到了种种阻力。
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大事小事均由大股东于某说了算,公司的行政、财务管理都是于某一手掌控,别人根本插不上嘴。叶先生成为股东后,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具体财务状况一直没有人向他提起过,更别说每年的分红了。
自己在公司投了钱,难道连起码的知情权都没有吗?叶先生多次提出,希望了解公司资产状况,并召开股东会讨论分红事宜,但公司都以种种借口予以拒绝,并不允许叶先生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财务状况。在多次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叶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向他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财务原始凭证、发票存根等财务资料情况。
股东对公司的相关状况究竟有无知情权?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胡明远律师的回答是肯定的,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询公司的财务状况,并享受相关的权利。但由于有些公司的大股东仗着自己有权有势,一手遮天,不把小股东放在眼里,使像叶先生这样的小股东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叶先生敢于挑战大股东的做法,是值得鼓励的。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萧法 记者金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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