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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动真格整治教育乱收费
www.zjol.com.cn  2004年03月1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每当新学期开始,教育乱收费问题就会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为根治教育乱收费,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大治理力度。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力争从源头治理教育乱收费。

    去年,本报曾经披露过兰溪市墩头镇密溪小学乱收费现象。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墩头镇中心小学及所属辅小乱收费问题已经受到查处,校长胡某及各联校负责人也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撕开教育乱收费的面纱

    上学期开学前不久,兰溪市纪委监察局一连接到几封举报信,举报兰溪市墩头镇中心小学及其辅小存在乱收费行为,而且反映中心小学校长胡某有经济问题等等。

    兰溪市纪委监察局收到举报信后的第二天,即派纪检室与执法室同志前去检查,检查结果令人大吃一惊。通过核查发现,墩头镇的各所农村小学还在明目张胆地乱收教育费,并建立小金库。

    2002年春季开学前,时任墩头镇长陵小学、石埠小学等8所小学的负责人相互打电话或面谈,商量决定按城镇(建制镇所在地)学校的标准向学生收取杂费、代管费。此后,2002年秋季、2003年春季也都如此。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及兰溪市物价局规定:2002年,兰溪市农村小学的收费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学期杂费45元,代管费140元。长陵小学、石埠小学等8所辅小却向每个学生每学期收取杂费50元,代管费150元,向每个学生多收15元。2002年超标准合计收取杂费、代管费金额为65905元。

    2003年春季,兰溪市物价局规定兰溪市农村小学的收费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学期杂费45元,代管费135元。这8所小学并未按规定执行,而是变本加厉,对每个学生每学期多收50元,其中杂费收取80元,比规定多收了35元,代管费收取150元,比规定多收15元,合计超标准收费达109100元。

    2000年12月,长陵辅导完小还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以校建费名义向学生收取每人20元,共计10320元。

    2003年上半年,根据学生家长反映,墩头镇密溪小学乱收杂费、代管费的问题经本报曝光后,只有密溪小学将多收款项退还给学生,其他7所学校的负责人还怀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学校的超标准收费问题未被举报,并认为收取的杂费、代管费已基本用完,而且超标准部分主要用于修理校舍、课桌椅、建造食堂、厕所及围墙等支出,因此,超标准收取的杂费、代管费至今未退还学生。7所小学2003年上半年尚有乱收费款99600元。

    补贴奖金源自乱收费

    “乱收费”收来的钱究竟是用来干什么的,是用于学校教育投资,还是用于改善学生学习环境呢?通过调查发现,这些学校均有通过财务以各种奖金名义私分的现象。

    据调查,胡某在担任墩头镇中心小学校长期间,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除设立正常的校财务账目外,还设立了主要由学生代管费为来源的“镇活动经费”账。其资金来源主要是1998年2月至2003年6月间在镇中心小学及各联校代管费中以活动费的名义提取的部分,上级下拨办公、公务费,兰溪市教体局教研室资料发行费收入,以及教育辅导用书资料发行费收入和利息收入等。这个账目除了主要记载了全镇各小学有关出差费用、培训费用、招待费用及各种活动费用外,还记载了学校以责任补贴、教师节补贴、岗位考核奖、会议补贴、通讯费等各种名义发补贴给联校负责人的内容。

    据调查,自1998年2月至2003年6月,墩头镇中心小学以责任补贴、教师节补贴、岗位考核奖、会议补贴、通讯费等各种名义先后20次从“镇活动经费”中提取现金,分发给参加会议的校长、负责人等人,金额达66050元。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代管费只能用于书簿费、影像教材费、班队活动费、讲义费等学生的实际开支,而且实行每学期结算一次,多还少不补政策。墩头镇中心小学用代管费为学校负责人发放各种补贴、奖金,显然是违反规定的。

    除此之外,墩头镇中心小学还将学前班、幼儿园保育费,学生所交设施费、讲义费等共计10余万元及学生借读费、食堂、小店承包款等收入合计595527.34元单独设账开支,建立“勤工俭学”小金库。这个小金库资金除用于幼儿教材、幼儿教师工资、招待费及学校教师总挂自负部分外,还违规以各种补贴的等名义进行乱开支。

    自1996年2月至2003年7月,胡某个人决定或集体商量后,决定以总挂自负部分、教师节补贴、年终奖金、元旦、端午、中秋等节日补贴及春游费、秋游费等名义,先后21次从“勤工俭学”账中提取现金237000元分发给全校25名教师。1996年2月以来,工作未变动过的教师每人分得9440元。胡某还决定以责任补贴名义从“勤工俭学”账中提取现金13次,分发给自己、镇中心小学教导主任、会计等5名学校负责人,比其他教师多发了3300元。

    显而易见,墩头镇各小学“乱收费”的钱是为了谋取私利,而不是真正为学校发展、为学生成长谋利益的。

    私分回扣现象严重

    据调查,自1999年下半年以来,胡某等联小以上负责人直接收受或私分校服、辅导用书回扣款多次,共计人民币34250元。

    1999年、2002年,墩头镇各所小学两次为全体学生做校服,但学校负责人没有把校服的质量及市场价格放在心里,而把做学生校服当成自己拿回扣的一次机会。

    1999年下半年,全镇各小学共购校服3000多套,镇中心小学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及各辅小负责人每人各收取校服回扣1000元。2002年下半年,全镇各小学共购校服3000多套,共收取回扣9200元,又被镇中心小学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及各辅小负责人私分。

    订购可获取高回扣的学生课外辅导用书,同样成了胡某等人获取非法收入的来源。为了收取回扣,胡某等人身为学校负责人,却忘记了教师的天职,没有真正为学生着想,而是将这些学生课外辅导用书当成了赚钱的机会,从中收取高达20%至24%的回扣。2002年1月至2003年2月,先后3次由胡某经办订购教辅用书,每次3000余册,书款1万余元可获得20%或24%的回扣。为掩人耳目,这些回扣除部分上账外,其余均被墩头镇中心小学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及各辅小负责人私分。

    墩头镇小学负责人全军覆没

    墩头镇共有1所镇中心小学、两所辅导小学、6所联小,兰溪市纪委监察局在查处这次乱收费及私分回扣案件中,9所学校的负责人竟没有一个能够幸免。其中,有担任几十年的老校长,也有刚上任不久的年轻校长,现10名负责人(1名为镇中心小学教导主任)全部被党纪、政纪立案,胡某被撤销其党内职务处分,其余小学负责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出的违规违纪款,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据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消息说,有关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投诉已连续3年位居榜首,2002年中国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占立案查处总数的29.6%。人民群众对学校乱收费现象强烈不满,各级政府查处乱收费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是为什么总有一些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受利益驱动,在各级部门三令五申严禁乱收费的情况下,依旧顶风违规收费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呢?

    除了一些农村小学负责人自身的问题外,各级政府对教育投资的不均衡,特别是农村小学的教师收入较少且学校的教育经费没有保障,也是造成乱收费的重要原因。正如一名小学负责人所说的,他们学校有学生80余人,5个教师,除工资是财政拨款外,考勤奖、工效挂钩奖等都需学校自行解决,而学校除正常的校舍维修和教学开支外,根本已无钱可用,几乎所有政策性奖金都无法兑现。反过来看那些城镇小学,他们学生多,教师收入也有保障,有时心里就不平衡。

    日前,东阳市教育局查处了一起教师违规办班事件,其处理决定中就有一条是将当事人调离城区学校。由此可见,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教师收入和待遇上的差距之大。作为农村教师来讲,本身的工作要比城镇教师艰苦,而回报却远不及城镇教师,一些应有的待遇都无法享受。而在城区学校,有的教师一年光带学生就有数万元的收入。

    因此,要抓好农村学校,除了加强对农村学校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更要从源头上抓起,加大教育投入,保证农村学校的正常教育开支,平衡农村教师与城镇教师的收入差距,以彻底防范乱收费的发生。   


来源: 金华新闻网  作者: 本报记者 张海滨 通讯员 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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